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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和表彰1998年广州市市容达标路的通报
  • 【发布单位】81905
  • 【发布文号】穗府[1999]4号
  • 【发布日期】1999-01-13
  • 【生效日期】1999-0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和表彰1998年广州市市容达标路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命名和表彰1998年广州市市容达标路的通报

(1999年1月13日穗府〔1999〕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1998年我市创建市容达标路工作,在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经市创建市容达标路领导小组对1998年创建路段进行检查验收,同意将志诚大道、大沙东路、体育东路、体育西路、天府路、政通路、龙溪大道、人民北路、流花路、府前路、东风西路等11条路(段)命名为“广州市市容达标路”,并对机场路天子大厦至机场南门段、应元路连新路口至吉祥路口段、吉祥路应元路口至东风路口段、达道路保安南路口至美华北路段、黄石东路广从路口至上林苑酒店段、政东路大沙镇政府至区府宿舍楼段、沙面北街、沙面三街等8条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的达标路段管理工作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完善创建成果,保持荣誉,为创建出更多更好的市容达标路而努力,为建设文明广州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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