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西安市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西安市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1999〕38号1999年3月21日)
《西安市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实施方案
(西安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根据科技部《科教兴市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国科发政字〔1997〕29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开展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确立科教兴市战略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以加速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科技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实施步骤
根据科技部的安排,“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每两年评选一次,1999年我市要根据科技部关于《“九五”期间科教兴市工作要点》和《科教兴市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并拟在1999年申报参评,全力争取达标,进入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行列。
三、组织领导
我市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活动由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科教兴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科委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科委、市教委、市经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和产业、金融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推进,提高工作集成度和显示度。
四、工作任务与责任单位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3月份召开全市“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级政府都要按照全市科教兴市战略的部署,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按照中组部和国家科技部组通字〔1998〕52号文件的要求,今年要研究制定《西安市区、县党政领导和市级机关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主要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要加强科技宣传,增强科技意识,使科教兴市战略落实到全市各项工作中。政府常务会、区县政府及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举行两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建立专家决策咨询组织,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尽快制定科教兴市规划,提出我市面向21世纪的科技发展战略,重点科技产业、产品和技术发展目标。4-6月在《西安日报》开辟“科教兴市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责任单位: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委。)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九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依托我市科技资源比较优势,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主导产业的发展。出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以建立大产业为目标,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继续实施《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每年从高校和研究院所选择10项重点科技成果实施就地转化,选择5项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市乡镇企业嫁接转化,促进乡镇企业产品升级。加大用优势技术领域高新技术成果招商引资的力度,特别是吸引境外资金与我市科技成果嫁接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外向型高新技术产业。要依托技术实力强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特别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专业、专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实体,以产品为核心,产权为纽带,市场为导向,组建技术依托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促进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及新医药、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等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到2000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5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高新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达到250亿元,工业产值200亿元。形成3个过30亿元的企业集团,8个过10亿元的企业集团,20家过亿元的企业和50家过5000万元的“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委、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委、市外经贸局。)
(三)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优势,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和技术支撑,开展支柱产业、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加速基础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以科技增量激活资产存量,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大力推广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CAD/CAM)技术,提高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我市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步伐,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00年,使我市50%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西安名牌产品达到100个,大中型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
依托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力量,建立为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服务的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改制后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问题。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占有率。选择符合我市产业调整方向的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建立10个应用研究基地、10个中间试验基地、10个产业化开发基地。实施技术创新示范工程,集成力量,选择10个改制企业、10个乡镇企业和10个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示范,促进在我市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到2000年,全市各县(区)都要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或企业科技服务中心,西安市科技信息网络要与各县区、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互联互通,做到科技资源的共享与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要进一步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尽快出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决定》,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引进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重点扶持一批优秀的民营科技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委、市计委、高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乡企局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要加快现有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抓好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的粮食高产综合配套技术;农作物良种推广配套技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配方平衡施肥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百万牛羊工程综合配套养殖技术;农机节本增效技术;农副产品保鲜、贮运、深加工技术;机械化收、种、还田综合配套等技术的推广。引进一批农作物和畜禽优良品种进行推广,抓好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和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普及,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到2000年,使我市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积达80%以上,优良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小麦种子包衣占统供种子面积的90%,玉米占100%;“温饱工程”面积达到10万亩。促进农科教结合,稳定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科技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到2000年,90%以上的农村基层干部和8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接受普及型科技培训。(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农经委、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促进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形成科研、开发、生产、市场紧密结合的科技体系。出台《西安市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到2000年,使市属20家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转机改制,走上按市场机制运行,面向经济建设、自主发展的道路。引导驻市科技力量以多种方式进入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要围绕产品,面向市场,加强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促进更多的实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体改委、市经委。)
(六)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21世纪议程》,加强对人口、环境、资源、医药卫生等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依靠科技进步,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计委、市计生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七)切实增加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是生产性投入,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调动全社会资金增加对科技的投入。要根据科技部国科发政字〔1997〕026号文《“九五”期间科教兴市工作要点》和国科发政字〔1997〕290号文印发的《科教兴市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加快建立市科技发展基金,从1999年起,每年筹集100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青年科技人才创业。1999年,采取市财政专项拨款、科技三项费回收使用、高新区和企业投入等多种筹资方式解决。从2000年起,市科技三项费回收部分全部纳入市科技发展基金。
企业要不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到2000年企业用于科技投入的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1.5%以上,科技先导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占3%以上。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大科技贷款额度,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每年科技贷款的增加额度占当年贷款增加额的10%以上。鼓励和支持创办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企业产权交易的试点工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高新区管委会、人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八)建设高水平科技队伍,提高全民素质。
制定我市科技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努力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科技人才。重点抓好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现代企业家两支队伍的建设,切实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青年科技人才创业工程计划》每年资助30-50名青年科技人才创业,在技术股外,增设创业股、管理股,奖励创业者,将一流的人才留在西安,培育企业家,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好选拔、管理、联系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要加大奖励力度。认真实施《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切实加强在职培训和就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教委、市劳动局、市计委、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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