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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发[1999]23号
  • 【发布日期】1999-08-23
  • 【生效日期】1999-08-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发〔1999〕23号)

各地、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9年8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尽快把我区建成特色鲜明、设施完善、服务一流、驰名中外的旅游先进省区,将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我区的形象产业和支柱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决策为指导,以桂林山水、北海银滩、民族风情、边关风貌为特色,以景区景点开发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大力开拓海内外客源市场,全面构筑开放带动型旅游产业体系,努力将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我区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经济增长点,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我区旅游产业“四区一带一龙头”的总体布局和以桂林山水、北海银滩、民族风情、边关风貌为特色的旅游产品形象;使我区成为我国南方和港澳台地区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基本形成国际旅游、国内旅游、边境旅游三大旅游格局,使旅游企业和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旅游业初步成为我区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经济增长点以及第三产业的龙头;在巩固桂林、南宁、北海三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再争创2-3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1999年,全区接待海外游客60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8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380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45亿元(注)。全区旅游业总收入160亿元。
2003年,全区接待海外游客66-70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6-2.8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5000-550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38-258亿元(注)。全区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60-280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8%以上。

三、旅游产业体系构架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经济中发展最快、创汇最多、带动面最广、开放度最高的“朝阳”产业。要按照“关联带动、协调发展”的方针和“一个中心、四大支柱、四大体系”的战略构架建设我区旅游产业体系。
(一)“一个中心”
即以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为中心。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突出特色,加快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尽快形成和完善我区“四区一带一龙头”的旅游产业格局,即以桂林为我区旅游产业的龙头和辐射源,以桂林--柳州--南宁--北海/防城港旅游带为重点,逐步建成桂北、桂南、桂东、桂西四大旅游经济区。桂北以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和文化古迹为特色;桂南以壮族文化、滨海风光和边关风貌为特色;桂东突出历史文化、宗教名胜和侨乡风貌;桂西以长寿旅游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性旅游线路和相互联接的旅游网络。
各行业各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抓好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建设、交通、林业、农业、水利、海洋、工业、文化、文物、宗教、民委、教育、科技等部门要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积极开发建设各具特色的旅游项目,尽快实现与旅游产业的“对待”。
依托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市场为导向,推出优势旅游项目,搞好前期论证,建立旅游项目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区、国内热点城市、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的联系和协作。
(二)“四大支柱”
旅游交通、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商品是旅游产业的四大支柱。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大投入,尽快建设并形成我区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各地应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设立相应的旅行社;要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不同档次的宾馆、饭店,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要;依靠科技,突出地方特色,增加投入,加快旅游商品开发。
(三)“四大体系”
旅游市场体系、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构成旅游产业四大体系。
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大力开拓海内外客源市场,构筑我区旅游市场体系。全区各行各业,尤其是旅游、宣传、外事等部门以及各种新闻媒体,要从培育大旅游产业的高度出发,积极做好旅游宣传,共同塑造我区旅游业“山美水美环境美、安全付出适服务佳”的良好形象,增强我区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力,稳步扩大我区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拓展和完善国际、国内、边境三大旅游市场格局。
健全和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中心,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商业、文化、邮电、保险、金融等行业要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加快硬件和软件建设。公安、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规定简化出入境手续,按规定收费。文化,建设、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要为我区旅游产业的发展创造便利条件,提供优质服务。
构建旅游产业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旅游管理机构,强化旅游行政管理职能,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理顺部门、行业关系。旅游主管部门和公安、工商、税务、物价、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规范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健全各级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围绕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构筑旅游产业政策法规体系。自治区将尽快出台全区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和完善旅游法规。各地、市要结合实际,相应制定地方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和有关规定,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积极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各级政府要制定对外开放的旅游产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努力开发和利用区内外、国内外旅游资源,开拓区内外、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与周边地区、国家实行资源共享、客源互流、产品互补。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发展的眼光、开放的思路、创新的精神,努力构筑旅游产业体系,将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我区的形象产业和支柱产业,率先树立“改革开放、文明礼貌、办事认真、奋勇争先”的新形象。

四、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
(一)积极推进38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四大旅游经济区将陆续开发和完善桂林冠岩--漓江东岸旅游线、兴安灵渠灵湖景区、广西药用植物园、青秀山风景区、武鸣伊岭壮文化旅游区、北海海洋文化公园一期工程等38个重点旅游项目(详见附表1)。
重点项目开发,实行项目推进制和责任单位或业主负责制,责任单位应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招商引资,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优先开发重点项目,确保项目上档次,上水平,避免低水平开发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破坏以及近距离项目雷同。对于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要求做好规划并提高其档次和水平,分期实施,滚动发展。对于珍贵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要切实加强保护,强调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
(二)突出建设完善五条重点旅游线路
1、桂林山水民俗旅游线。线路走向为桂林(阳朔)--灵川--兴安--资源--龙胜--三江--融水--柳州;主要特色是以桂林山水风光为主、壮、瑶、苗、侗民族风情与历史文化景观相结合。
2、环北部湾滨海边境旅游线。线路走向为南宁--防城港--东兴--钦州--北海(含北海--越南下龙湾海上航线);主要特色是南亚热带滨海风光和跨国旅游相结合。
3、南国边关风情旅游线。线路走向为南宁--崇左--宁明--凭祥--龙州--大新--隆安--南宁;主要特色是自治区首府南宁的壮族历史文化风情和中越边境风貌相结合。
4、桂东历史文化宗教名胜旅游线。线路走向为南宁--桂平--梧州;主要特色是历史古迹、风景名胜、宗教文化和侨乡风貌相结合。
5、南昆铁路奇山秀水生态风情旅游线。线路走向为南宁--百色--兴义(贵州)--石林(云南)--昆明(云南);主要特色是南昆铁路沿线从广西盆地到云贵高原的奇山秀水生态自然景观和壮、苗、瑶、彝等民族风情以及高科技铁路建设工程奇观相结合(今后该线路将从南宁延伸至北海,形成西南山海旅游线)。
要围绕五条旅游线路建设,开发沿线特色景区景点,完善沿线旅游接待设施、交通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增强沿线旅游城市(镇)的各项功能,同时,随着我区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将重点培育柳州--宜州、梧州--蒙山--荔浦、梧州(苍梧)--岑溪--容县--北流--玉林、梧州--贺州--钟山(富川)、柳州--象州--金秀--荔浦--鹿寨--柳州五条旅游线路。
(三)突出建设和培育40个重点旅游市县,即桂林、南宁、北海3个地级市以及阳朔、兴安、龙胜、资源、荔浦、三江、融水、武鸣、桂平、容县、东兴和凭祥12个县(市);培育25个重点旅游市县。
桂北旅游区:柳州、金秀、恭城、灵川;
桂南旅游区:防城港、饮州、宁明、崇左、大新、合浦;
桂东旅游区:梧州、玉林、贵港、北流、博白、贺州、钟山、富川;
桂西旅游区:百色、靖西、凌云、河池、宜州、大化、巴马。
以上重点旅游市县要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尽快将旅游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五年计划”。要加大投入,抓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不断促进旅游产业规模的扩大和旅游经济效益的提高。要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进行建设,使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市政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形成特色鲜明、富有个性的旅游城市形象。
(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桂林、南宁、北海三城市应巩固“创优”成果,提高“创优”质量,深化“创优”内涵,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实现与国际旅游城市接轨。
进一步扩大全区的参创范围,动员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创建第二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扎扎实实开展“创优”工作。一是各参创城市要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二是要增强创建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使“创优”活动的目的、意义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四是通过“创优”,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实现“三优一满意”(优秀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游客满意);五是要把“创优”达标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旅游业的软、硬件建设。
(五)开发十大旅游精品
为建设广西的旅游拳头产品,形成整体优势,要突出开发建设以下十大旅游精品:
1、桂林山水风光游:以观光为主,向观光+度假+会议+专项旅游发展。
2、北海银滩休闲游:以滨海休闲度假为主题,辅之游览观光和出境旅游。
3、南国边关揽胜游:以边关风貌和观光考察为主题,辅之商贸旅游和边境旅游。
4、壮乡文化风情游:以壮文化考察和游客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为主题。
5、瑶苗侗乡采风游:以民族风情为主题,开发民俗采风观光和考察等专项旅游。
6、千年灵渠寻古游:以古代伟大水利工程、秦代文化为主题的旅游观光和科技考察。
7、花山崖画探奇游:以国家级重点文物花山崖壁画和左江花山国家风景名胜区、陇瑞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为吸引物的观光型旅游产品。
8、金田名胜古迹游:以中国近代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专项旅游产品。
9、百色邓小平足迹游:以中国现代革命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专项旅游产品。
10、巴马寿乡探秘游:以长寿及高峰丛深洼地为主题的科学考察专项旅游和养生度假为主,游览观光为辅。
十大旅游精品的建设和完善,分别由所在地、市负责。
(六)加强旅游交通建设
全区建成高等级公路、铁路、航空、海(水)运相结合的立体化、现代化旅游交通网,成为大西南的旅游大通道。
1、公路:桂海高速公路及南丹--柳州高等级公路全线贯通,力争早日建成南宁--广州高速公路(广西段)、南宁外环高速公路、水任--南宁及南宁--凭祥高等级公路,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桂林--梧州高速公路,形成以首府南宁为中心,以桂海高速公路为轴线,贯穿东西南北的旅游交通网络。同时,在桂海高速公路沿线开发五个景观优美、功能齐全的服务区,将整个高速公路沿线建成绿色风景带。重点建设的旅游公路见附表2。
2、航空:完善桂林--福冈、桂林--汉城、南宁--曼谷、(北京--)南宁--河内国际航线和南宁、桂林、北海飞往香港的(包机)航线。争取开通新加坡--北海--桂林、曼谷--南宁--桂林国际航线,争取早日开通澳门--桂林(包机)航线和台北--澳门--桂林航线,开展桂林空中游览业务。增加区内航线、航班。办好广西航空公司,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完善桂林、南宁、北海机场设施。
3、铁路:营运桂林--北海、桂林--南宁--凭祥、桂林--广州、南宁--昆明的旅游专列。
4、内河和海上运输:重点在北海建设国际旅游码头,争取开通北海至香港的游船航线;恢复防城港--越南下龙和防城港--海口航线;完善北海至越南下龙湾海上旅游航线和梧州至香港的高速豪华客轮水上旅游航线;增开梧州至澳门的水上旅游航线;开辟南宁--桂平等内河旅游航线;建成西江航运干线南宁至广州三级航道;在红水河、盘阳河、天生桥开设游艇水上观光业务。

五、旅游商品开发
努力挖掘我区旅游商品资源,大力开发旅游商品。旅游商品应突出纪念性强、创意新颖、精巧美观、质优价廉的特点,充分反映我区秀丽的山水风光、古朴的民族风情和深厚的历史文化。
(一)建立广西旅游商品开发机构和旅游商品生产基地。组建一个旅游商品开发中心,组织、研究、引导、促进旅游商品的开发,逐步形成旅游工艺品、旅游文化用品、特色饮料食品、旅游日用品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二)各有关部门都要重视旅游商品开发,邮政部门要设计出一批体现我区民族特色的邮品;各级民委要积极开发壮、瑶、苗、侗、京等少数民族旅游商品;农业、林业、园林、环保等部门要积极开发生态旅游商品;各景区景点要开发体现本景区(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商业、外贸等部门要积极推销我区旅游商品。
(三)各地应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发生产旅游商品,积极培育、扶持广西名牌旅游商品。
(四)在桂林、南宁、北海等城市建立旅游商品批发销售市场。在重点旅游市县和旅游区设立旅游购物中心和步行街。完善桂林瓦窑旅游工艺品批发市场、北海旅游商品批发市场和东兴边境旅游商品市场。
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在我区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创意新颖、文化品位高、竞争力强的拳头旅游商品,使旅游购物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由现在的20%提高至30%。

六、旅游宣传促销
(一)旅游客源市场定位
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区内、西南、华南、东部沿海、华北等地区。
海外旅游客源市场:港澳台、亚太及欧美地区。进一步发展港澳台传统市场和基础市场;稳步发展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市场;努力拓展欧美及澳大利亚市场;积极培育以俄罗斯为主的东欧市场和南亚市场。
边境旅游客源市场:大力开发中越边境旅游市场,使边境旅游逐渐成为广西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旅游市场促销
1、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旅游宣传促销的认识,增加对旅游宣传促销的资金投入,加大宣传促销工作力度。旅游部门要与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壁旅游专题、专栏,出版旅游音像制品和书刊;外经贸等部门应结合经贸活动进行旅游宣传促销;外事、外宣部门要适当安排国外宣传媒体到我区采访考察,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地宣传广西旅游整体形象。
2、自治区旅游事业局应会同各地、市旅游主管部门,制定“五年旅游市场促销总体方案”,明确近期全区旅游宣传促销的主要目标和主要手段,并安排一定的促销经费。各地、市应依此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整体推进全区旅游宣传促销工作。
3、各地应根据本地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组织举办各种旅游节庆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应拨付一定经费支持旅游整体形象宣传。
4、旅游企业要积极自主进行宣传促销,投入资金,利用各种渠道,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开展旅游产品宣传促销活动。
5、利用各种有利渠道,在台湾、日本、美国、法国、德国等重要客源国(地区)的新闻媒体,开辟广西旅游专栏,宣传广西改革开放的新形象,提高广西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6、建立与国际联网的广西旅游信息系统,构筑快速便捷现代化的宣传促销网络。

七、旅游行业的改革与整顿
(一)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
各旅游市县要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抓好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公安、海关、工商、物价、文化、税务、建设、交通等部门要与旅游部门通力合作,搞好我区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和文化娱乐场所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努力营造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优良环境。
(二)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加强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的管理。改善服务,提高行业素质和经营效益。
对旅行社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审批,动态管理。在旅游饭店过剩的城市要控制饭店建设,在一些接待设施落后的市县要改造建设档次适宜、数量和规模适当的旅游饭店,适量发展公寓型旅馆设施,增强散客自助旅游服务功能。旅行社和旅游饭店要守法经营,禁止削价竞争等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做好一区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2000年全区争取有100家饭店达到星级标准。大力推行“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现代酒店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旅游饭店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三)深化旅游企业改革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国有企业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要求,深化旅游企业改革。通过各种形式的改组改制,放开搞活。本着有利于旅游企业发展的原则,采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私人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推进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革,探索建立旅游控股公司。选择优势企业做好股票上市工作,积极筹措旅游开发资金,壮大优势企业实力,使之成为全区旅游业的龙头企业。同时,扩大企业行为,使企业成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开发的主体,提高旅游企业按市场规律合理配置旅游资源和产品的能力。
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资产重组,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行社集团、饭店集团、旅游航空集团、旅游交通集团等。近期南宁、桂林、北海三市各组建一家旅游企业集团。
试办中外合资旅行社和私营旅行社。

八、旅游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旅游社会环境的保护。由自治区计委牵头,组织桂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旅游事业局、水利厅成立专门机构,研究漓江补水方案,尽快实施漓江补水综合整治工程。北海市对景区景点开发,要严格按照高水平、高起点、高效益原则进行,防止对滨海旅游资源的破坏。为提高保护程度和知名度,由自治区建设厅经国家建设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将桂林山水和大化七百弄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由自治区文化厅经国家文物局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将桂林兴安灵渠和花山崖壁画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对公路、铁路、江河、湖海沿线的景观、山体、植被要切实保护好;海堤河堤建设要与旅游景点建设和景观保护相结合;在旅游景区(点)附近地区,严禁建设污染严格的工矿企业;对已产生污染的企业,要限期“关、停、并、转、迁”;对文物古迹古镇等人文历史资源,划分保护范围,实行分级保护;对少数民族风情,应保持其质朴自然的风格,把现代化与民族化有机结合起来,防止过分商业化和庸俗化的倾向。

九、旅游教育、科技和文化建设
(一)大力发展旅游教育
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旅游专业人才。通过区内外高等院校,每年培养大专以上旅游专业人才500多人;在全区重点扶持5所旅游职业学校,五年培养旅游服务人员2万多人;建立吸引人才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旅游管理人才。
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中的岗位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专业人员队伍。尽快完善旅游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导游员资格审查工作。抓好培训基地建设,积极选送优秀旅游人才出国培训。
(二)加快旅游与科技结合
积极开发和引进高科技旅游项目,提高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的科技含量。加强旅游科研工作,把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成为培养中、高级旅游管理人才、旅游工艺品设计人才基地和旅游科研中心。
旅游行业管理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建立较完善的广西旅游科技信息网,促进电子商务应用于旅游企业。
(三)深入挖掘旅游文化
积极组织和推出受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喜爱的大众型文体娱乐活动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重点办好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桂林山水旅游节、北海珍珠节、凭祥边关节等节庆活动。
在南宁、桂林、北海等重点旅游城市建立特色鲜明的旅游文化设施;根据实际需要,新建或扩建适应市民和游客需要的音乐厅、歌舞剧院、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等;在若干民族地区建立特色鲜明、参与性强的民族传统文体节目表演场所。
加强文化与旅游的合作,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和旅游文化演出公司,组织创作一批高档次的民族节目到区内外、海外的重点客源地进行巡回演出。
办好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和《广西旅游报》。

十、政策与措施
(一)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
全区各级源地进行巡回演出。
办好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和《广西旅游报》。

十、政策与措施
(一)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
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共同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培育大产业;要加强对旅游业的指导、调控和监督,确保本方案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自治区计划、财政、建设、交通、宣传、文化、公安、旅游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旅游事业局。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审议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审批自治区级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计划;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信息反馈、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五条重点旅游线路所在市、县和其他重点旅游市、县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聘请有关旅游方面的权威人士组成顾问小组,就我区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各旅游市、县要健全旅游管理机构,明确并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旅游主管部门的作用。
(三)加强产业规划管理
各地要制定出本地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并明确旅游产业规划的执行、监督责任单位。在旅游景区、景点新建、改建、扩建各种项目,均应符合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地方性旅游规划和有关专业性规划,并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
1、贯彻“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一齐上”和“自力更生与利用外资并举”的方针,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开发和合资开发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开办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旅行社;鼓励外商在国家旅游度假区内兴办旅游企业。
2、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产业扶持政策,根据“公共财政”有关财政资金供应范围的规定,安排必要的财政投入。
3、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商品开发,采取积极的信贷政策。纳入政府重点建设的重大旅游项目,财政给予适当贷款贴息。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旅游产业的发展,努力拓展旅游消费信贷业务。
4、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联合国环发署、开发署、教科文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环卫组织对旅游、环保产业的支持;采取BOT等融资方式,引进境外资金;将经过精心包装且确有开发潜力的项目向外转让,转让所得资金用于其他旅游项目建设。
5、组建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并争取上市融资;推行股份合作制,通过民间筹资入股和以工顶资、以工折股等方式开发旅游项目。
6、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开发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同级财政应视财力及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贷款贴息。
(五)管好用好旅游发展资金
管好用好旅游发展资金,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自治区旅游事业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
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坚持引导投向、扶持重点、与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原则,主要用于市场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回报率高的重点旅游建设项目以及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补助。
(六)推行目标责任制
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应建立四项目标责任制:旅游业四大经济指标目标责任制;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旅游市县和“创优”城市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旅游主管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七)规范旅游市场价格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质论价、合理收费”的原则,进一步整顿旅游价格秩序,理顺旅游价格关系。根据不同旅游线路、不同季节等特点,由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物价政策,对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娱乐场所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价格。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和恶性削价竞争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八)加快法规建设
重点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越边境旅游管理条例》、《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旅游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侧》、《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业防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安全管理办法》。通过全面立法和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注:国内旅游人数及收入是按旅游大口径抽样调查统计得出。

附表1 1999年-2003年在建和待报
批重点建设的38个旅游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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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续建项目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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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通桂湖、杉湖、榕湖、铁佛塘和桃花江、漓江,对│
│桂林市两江四湖及城区│“两江四湖”进行综合治理;建设环江环湖道路,沿│
│老景点改造 │两江四湖建名人街和广场,开发城区水上游线;改造│
│ │芦笛岩、七星公园等市内老景点 │
├──────────┼───────────────────────┤
│冠岩-漓江东岸旅游线│包括灵川大圩古镇、古东瀑布、冠岩景区二期、草坪│
│ │景区等开发建设,构成漓江东岸旅游线。 │
├──────────┼───────────────────────┤
│ │改造西街、阳朔公园及碧莲峰、大榕树、月亮山景区│
│阳朔景区 │,开发遇龙河、兴坪古镇、莲花岩、福利、渔村等景│
│ │点。 │
├──────────┼───────────────────────┤
│ │保护灵渠古迹,搬迁南陡村,建设古秦街、世界水利│
│兴安灵渠-灵湖景区 │工程主题公园,改造灵渠饭店;在灵湖建设以高科技│
│ │娱乐项目和高尔夫球场为主的现代休闲度假设施。 │
├──────────┼───────────────────────┤
│资源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开发资江景区、八角寨景区、宝鼎瀑布景区及民族风│
│园 │情,完善接待设施和基础设施。 │
├──────────┼───────────────────────┤
│龙胜县旅游景区 │开发龙脊、花坪等生态旅游区及壮、瑶、侗民族风情│
│ │,改造龙胜温泉景区。 │
├──────────┼───────────────────────┤
│荔浦丰鱼岩景区 │完善景区景点和配套设施,拓宽通往景区的公路,提│
│ │高公路等级。 │
├──────────┼───────────────────────┤
│柳州景区改造及柳州历│改造大龙潭、都乐岩、白莲洞等景区及大桥洛维园艺│
│史文化漫游带 │场、建柳州奇石城(占地100亩)。 │
├──────────┼───────────────────────┤
│柳州地区旅游景区 │开发、完善三江程阳桥景区、融水贝江景区、金秀大│
│ │瑶山景区、象州花池温泉及瑶、苗、侗民族风情。 │
├──────────┼───────────────────────┤
│青秀山风景区 │完善景区内景点、接待设施及基础设施,新建高尔夫│
│ │球场等。 │
├──────────┼───────────────────────┤
│广西药用植物园--健│开发广西南方药用植物,集药用与观光于一体。 │
│康之旅 │ │
├──────────┼───────────────────────┤
│武鸣伊岭壮文化旅游区│完善伊岭岩、九洞山等景点,新建观光农业区、会议│
│ │中心、民俗风情表演等项目。 │
├──────────┼───────────────────────┤
│宁明花山景区 │开发崇左石景林、花山崖画、陇瑞自然保护区、明江│
│ │景区等,完善花山山寨、花山温泉等景点。 │
├──────────┼───────────────────────┤
│大新德天瀑布景区 │开发德天跨国瀑布,完善基础设施及接待设施。 │
├──────────┼───────────────────────┤
│ │建设与建造友谊关、金鸡山、万人坟、大连城等景区│
│凭祥友谊关景区 │景点,开发浦寨边贸区旅游景点,改善接待设施和基│
│ │础设施。 │
├──────────┼───────────────────────┤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重新规划和改造银滩公园的设施,再现银滩的自然魅│
│区 │力。 │
├──────────┼───────────────────────┤
│防城港市旅游景区 │开发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建设完善金滩旅游度假区│
│ │和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 │
├──────────┼───────────────────────┤
│钦州市旅游景区 │开发建设七十二泾、麻兰岛、刘永福故居、冯子材墓│
│ │等景点。 │
├──────────┼───────────────────────┤
│桂平西山景区 │建设大型停车场、旅游商业一条街等,开发茶文化、│
│ │宗教文化和西山水库等旅游项目。 │
├──────────┼───────────────────────┤
│梧州市旅游景区 │开发、完善龙母庙、白云山公园、蛇苑,苍梧李济深│
│ │故居,蒙山太平天国封王建制旧址。 │
├──────────┼───────────────────────┤
│贺州地区旅游景区 │开发建设贺州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司、钟山碧水岩、富│
│ │川秀水村、昭平黄姚古镇等景点。 │
├──────────┼───────────────────────┤
│ │开发完善容县都峤山、贵妃故乡游线,博白温罗温泉│
│玉林市旅游景区 │,陆川谢鲁山庄,玉林佛子山旅游度假区、北流勾漏│
│ │等景点。 │
├──────────┼───────────────────────┤
│宜州刘三姐故乡游 │新建、扩建下枧河、古龙河景区,完善刘三姐故乡游│
│ │的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 │
├──────────┼───────────────────────┤
│靖西县旅游景区 │开发、完善通灵瀑布景区、旧州古镇及绣球生产基地│
│ │、十二道门边防哨所、龙邦口岸等旅游项目。 │
├──────────┼───────────────────────┤
│ │由自治区计委牵头组织桂林市和区直有关部门成立专│
│漓江补水工程 │门机构,研究补水方案。尽快实施漓江补水综合整治│
│ │工程。 │
├──────────┼───────────────────────┤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集会议、展览、食宿、娱乐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
│ │国际会议中心。 │
├──────────┼───────────────────────┤
│北海海洋文化公园一期│包括门景区、海洋世界演展区和海洋科技区三大功能│
│工程 │区。 │
├──────────┼───────────────────────┤
│北海涠洲岛旅游度假区│开发潜水旅游和半潜艇海底观光项目,建设火山公园│
│ │等景点。 │
├──────────┼───────────────────────┤
│ 计划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
│桂林华厦特技园 │新建特技表演场馆,展示中国传统的手工制作工艺及│
│ │绝技绝活。 │
├──────────┼───────────────────────┤
│“一江两路”农业观光│沿漓江、桂阳公路、桂黄公路两侧各2公里田园化、 │
│带 │良种化、香化、果化,以果为主。 │
├──────────┼───────────────────────┤
│漓江刘三姐歌圩 │包括山水实景、刘三姐歌圩、歌舞剧院及配套设施建│
│ │设。 │
├──────────┼───────────────────────┤
│广西旅游信息系统 │开发广西旅游信息系统,上国际互联网。 │
├──────────┼───────────────────────┤
│东兴边境旅游区 │开发建设竹山景区,新建旅游工艺品市场。 │
├──────────┼───────────────────────┤
│桂平太平天国金田起义│保护、修复原有文物古迹,新建太平天国起义馆及天│
│旧址 │王府花园等。 │
├──────────┼───────────────────────┤
│红水河--七百弄风景│开发沿红水河的景区景点、岩滩电站及七百弄风景名│
│生区 │生区。 │
├──────────┼───────────────────────┤
│巴马长寿乡旅游区 │开发盘阳河流域景区景点、大化和巴马长寿乡人文习│
│ │俗等。 │
├──────────┼───────────────────────┤
│ │开发、完善粤东会馆、清风楼、百色起义烈士纪念碑│
│百色邓小平足迹游 │和纪念馆、魁星楼、列宁岩、经正书院等现代革命史│
│ │迹参观点。 │
├──────────┼───────────────────────┤
│ │开发南昆线上的高科技铁路工程旅游景点及平果铝城│
│南昆线之旅 │、百色澄碧湖、田东苏维埃旧址等沿线自然和人文景│
│ │观。 │
└──────────┴───────────────────────┘


附表2 重点建设的旅游公路


┌──┬─────────┬─────────┬───────────┐
│序号│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方案 │责任单位 │
├──┼─────────┼─────────┼───────────┤
│1 │桂林市中心至竹江码│长28.6公里,宽40米│桂林市人民政府 │
│ │头旅游道路改造 │。 │ │
├──┼─────────┼─────────┼───────────┤
│2 │桂林至龙胜二级公路│75公里,全程二级。│自治区交通厅,桂林市人│
│ │ │ │民政府,龙胜县人民政府│
├──┼─────────┼─────────┼───────────┤
│3 │龙胜龙脊景区和平至│全长8公里,柏油路 │桂林市人民政府,龙胜县│
│ │二龙桥公路 │面。 │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厅│
├──┼─────────┼─────────┼───────────┤
│4 │兴安县灵渠至灵湖景│全长1.8公里。 │桂林市人民政府、兴安县│
│ │区公路 │ │人民政府 │
├──┼─────────┼─────────┼───────────┤
│5 │猫儿山上山公路 │自华江高寨至山顶长│自治区交通厅,桂林市人│
│ │ │53公里,部分三级公│民政府,兴安县人民政府│
│ │ │路,部分四级公路。│ │
├──┼─────────┼─────────┼───────────┤
│6 │资源至梅溪公路 │全长34公里,建三级│自治区交通厅,桂林市人│
│ │ │沥青路。 │民政府,资源县人民政府│
├──┼─────────┼─────────┼───────────┤
│7 │桂林市草坪至兴坪公│全长29.85公里,按 │自治区交通厅,桂林市人│
│ │路 │三级柏油路设计。 │民政府 │
├──┼─────────┼─────────┼───────────┤
│8 │大新雷平镇至硕龙镇│全长54.5公里,沥青│自治区交通厅,南宁地区│
│ │公路 │路面。 │行署,大新县人民政府 │
├──┼─────────┼─────────┼───────────┤
│9 │宁明县温泉度假村至│全长10公里,沥青路│自治区交通厅,南宁地区│
│ │花山山寨公路 │面。 │行署,宁明县人民政府 │
├──┼─────────┼─────────┼───────────┤
│10 │上思县叫安至十万大│全长24公里,扩建建│自治区交通厅,防城港市│
│ │山森林公园公路 │成四级公路标准,沥│人民政府,上思县人民政│
│ │ │青路面 │府 │
├──┼─────────┼─────────┼───────────┤
│11 │贺州至姑婆山旅游公│全长37公里,二级公│自治区交通厅,贺州市人│
│ │路 │路。 │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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