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2001年4月28日)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1999年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跨入新世纪,中央和省对深圳寄予殷切的期望,江泽民同志要求深圳争当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示范地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服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做到“五个带头”,努力形成和发展经济特区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精神建设的力度,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今后几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省八次党代会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统揽全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园林式、花园式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高科技城市、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和现代文明城市,交好两个文明建设优秀答卷。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理论武装工程,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抓好理论武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干部群众的头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要重点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克服小富即安、小富则满的思想,提倡富而好学,富而重教,富而崇德,富而奋进。要健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加强基层党校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活动。加强社会科学研究。要正确分析、全面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坚定不移地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二、坚持以德治市,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以德治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是加快推进现代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道德规范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搞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推行《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和“深圳市社会公德七不准则”,大力弘扬“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牢固树立艰苦创业思想,广泛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明天”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市民的家园意识,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自强不息、共同进步的社会风气。率先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把握社会不同群体的特点和要求,把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群众与切实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把加强教育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
三、深入持久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等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是推进我市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创新模式。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继续把这一活动作为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总抓手,常抓不懈,抓出效果,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巩固国际“花园城市”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旧城旧村改造步伐,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保护,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河流污染整治,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对背街小巷的整治和绿化美化,努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生态城市。
开展以“创建美好家园,倡导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继续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企业、安全文明小区、青少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搞好军警民共建,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基层。关心爱护来深圳工作的外来兄弟姐妹,加强外来员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权益保护,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大力开展义工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四、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当期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痛下决心,重典治乱,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
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掀起严打新高潮,把打击锋芒对准杀人、抢劫、盗窃、绑架、爆炸、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犯罪团伙,把“打黑除恶”作为重中之重,重拳出击,重兵上路,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继续抓好对治安难点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对症下药,综合治理,限期改变面貌。
坚决堵住和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把好关口,对反动的书籍、报刊严加检查,决不让其通过深圳流入境内。加强对因特网的监控,坚决堵住反动言论的网络入侵。加强控制防范,决不允许民运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深圳有立足之地。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问题,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坚持不懈地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重点做好防范控制、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加强宣传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全面落实对重点地区、部位和人员的监控措施,对“法轮功”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看死盯牢,杜绝出现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坚决粉碎境外“法轮功”分子的“闯关”企图。深挖“法轮功”的幕后组织、策划、指挥者,依法严厉打击。坚持对痴迷者集中办班,使他们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过来。继续保持舆论压力,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揭批。切实加强对这场斗争的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610办公室的力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使深圳成为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坚决斗争的坚强阵地。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追究制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群防群治网络;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做好“三无”人员的收容待遣工作,研究建立特区二线电脑查验系统,巩固出租屋整治成果;积极推进政法公安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逐步增加政法队伍编制,加强充实一线警力,继续整顿保安员队伍;深入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城市
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尽快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法规框架。围绕促进生产力发展,抓紧制定促进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三大支柱产业的法规。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现政府机构编制职能、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综合执法、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责任、政府内部管理等九个方面的法定化,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全面落实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坚决遏制司法腐败。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和积极预防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逃汇骗汇、经济欺诈、无证经营、工程假招投标、侵犯知识产权、走私贩私、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继续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及青少年和外来劳务工的法制教育,促进全体市民学法、守法和护法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法制健全、管理规范、秩序井然、社会安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城市。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决定,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认真研究和解决街道社区、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领域的新问题。改革街道社区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将街道党委改设为街道党工委、居委会党支部改设为社区居民党支部、居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分别单独设立党组织、建立健全街道流动党员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认真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分批分阶段,扎实推进。要着力找准、抓住并切实解决当前农村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在认真总结村级民主选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在19个镇全面实行镇务公开。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少数基层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加大基层依法治理力度,把基层各项事务纳入法制化轨道。
七、加快发展教科文卫体育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落实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加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和健全有利于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的研究开发机制、成果转化机制、科技投入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启动深圳大学城首期3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深圳大学和深职院建设,办好虚拟大学园。加快推行素质教育,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70%以上户籍新增劳动力平均预期正规教育年限达到15年。常住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达到60%以上。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的财政投入稳步增长。完善适合人才创业的配套政策,兴办留学生创业园,吸引海外学子来深圳发展。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构筑“人才特区”。
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创作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优秀文艺作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完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和校园文化等多层次的文化体系。加强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电视中心、中心图书馆、音乐厅、青少年宫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镇(街道)三级图书馆、文化站、职工俱乐部等文化网络建设。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实现社区文化、体育设施资源共享。发展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稳妥地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改革,加快我市新闻集团、广电集团和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步伐。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整顿、规范、净化文化市场。
进一步发展医疗卫生、体育等事业。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扩大医疗网点,到2005年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达到300个以上。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完善体育运动设施,推广“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市民体质和竞技运动成绩达到全国体育先进城市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切实改进领导作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巩固“三讲”教育的成果,继续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一切工作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到环境艰苦和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体察民情,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坚决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主要精力和注意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坚决纠正一切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做法。
继续整顿机关作风。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推广“窗口式办文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落实各部门的办事“承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高效、务实、廉洁、为民的机关作风。
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规范和引导市民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良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党的事业为重,襟怀坦荡,光明磊落,真诚相待,互相支持,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进一步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战略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坚持“一把手抓两手”,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进―步充实和加强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制度化、目标化、责任制管理,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事业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保证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经费的合理利用。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精神文明建设高素质队伍。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努力把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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