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1年6月6日中共甘肃省第九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针对我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工作重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我省已经进入了在基本解决温饱的基础上,稳定脱贫,加快实现小康目标,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都十分繁重,特别是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紧迫。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占全省基层党组织的65%,其党员人数占全省党员总数的70%以上。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我省“十五”奋斗目标,顺利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全省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的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中,以及在重大政治斗争和同自然灾害斗争的紧要关头,显示出了强大的战斗力,发挥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一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甚至软弱涣散;一些基层干部和党员宗旨意识淡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观念、知识水平、领导能力、工作方法等方面普遍不适应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一些基层组织为群众服务的功能不强,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的法制观念淡薄、作风不民主,少数地方宗族势力、非法宗教活动、邪恶势力干扰村务;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亟待研究探索,部分改制企业以及破产、亏损企业党的工作十分薄弱,许多应该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党的组织;街道社区中,有些党组织班子不健全,部分干部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亟待提高,相当一部分居民区党支部没有办公和活动场地、活动经费。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分党组织“党不管党、治党不严”,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多,指导不力。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人们的思想观念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也对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需要紧密结合实际,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关于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方针
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以下工作方针:
一是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贯穿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始终,并作为检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决策和措施就毫不动摇地坚持,不符合的就实事求是地纠正,使“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体现和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中。
二是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当前,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突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主题,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统揽全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全省新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三是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整顿提高,真正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统一、廉洁勤政、富有战斗力的坚强核心。同时,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严格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四是要坚持分类指导,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各种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任务,按照各地方、各部门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是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各种类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条例和指导性意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途径和措施。
六是要坚持创新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新途径、新方法。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增强创新观念,提高创新本领,努力研究和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开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局面。
三、关于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加快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要在认真回顾总结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制定2001-2003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划。同时,要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的活动为载体,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坚持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是:
建设好乡村领导班子。各地要结合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换届,对严重不团结,工作无所作为,群众意见大的乡(镇)领导班子,及时予以调整。要采取得力措施,真正把那些政治强、作风正、能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的人选进乡镇领导班子。积极试行群众推荐、自我推荐、组织推荐和统一考试、考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对后进村或相对后进村,要从选好村党支部书记、配强领导班子入手,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对于中间状态或整顿后出现反复的村,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分别不同情况,找准症结,在不断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先进村,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选配村党支部书记,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行由党员推荐,全体党员直接选举的办法。下决心从县乡机关选派年轻干部或选调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挂职。要从村级各种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出发,把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建设好,发挥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整体合力。
切实抓好乡村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建立健全定期轮训制度,形成分级负责的培训工作机制。县(市、区)委负责培训乡(镇)干部和村主要干部,乡(镇)党委负责培训村其他干部和党员。每年,由省委党校负责培训200名乡(镇)党委书记,以地(州、市)委党校为主负责培训2000名村干部。要对农村党员坚持不懈地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农村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的能力。要严格对党员的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党员管理形式,坚持党员冬训制度,积极探索教育管理的新形式、新办法,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活动。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写通俗易懂,适合农村党员、少数民族党员学习和阅读的教材。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改善乡村干部的工作条件,研究解决好村干部的报酬问题。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紧做好在青年、妇女和少数民族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结构。
不断增强村级组织为群众服务的经济实力。要采取多种办法,发展壮大不同形式的村级统一经营层次的经济实体,逐步解决全省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村集体积累过低甚至没有积累的问题。各地方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试行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兴办公益事业。率先奔小康地区要在“有钱办事”的基础上,向“有充裕的财力办大事”的目标迈进;稳定解决温饱地区要在已有基础上,不断增加集体收入,向村村有积累,年年有收入的目标迈进;扶贫攻坚地区要在消除集体积累“空壳村”上下功夫,逐步实现“有钱办事”的目标。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帮助和引导农民脱贫致富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根本任务来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积极开展乡村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先富带动后富的活动,整体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健全和落实村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乡村要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审计等制度。乡(镇)机关要依法行政,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反对迷信,抵制邪教,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关于企业党的建设
国有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壮大,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对深化企业改革,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作为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点来抓。
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为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担任两种职务的领导成员,要行使两种职权,承担双重责任。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坚定地站在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第一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以“四个好”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先进企业党组织活动。“四个好”的内容和要求是:(1)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即努力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调,廉洁公正,专业结构合理,年龄梯次配备,能够带领职工群众发展和振兴企业的领导集体。要积极推行企业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进领导班子。要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觉性。(2)建设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即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一批党员技术标兵、攻关能手、管理行家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要重视对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员党性实践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要切实做好在生产一线、空白班组中发展党员的工作。(3)建立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即形成好的领导组织形式和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党政各自履行职责和相互支持配合,保证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各项监督制度较好地贯彻落实。(4)建立一套好的工作制度,即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党组织的 议事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遵守和执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四个好”的要求,找准差距,采取措施,开展好创建活动。
认真做好改制企业以及破产、停产、关闭和严重亏损等困难企业的党建工作。要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状况的变化,同步调整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企业改组后,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制的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关系一般保持不变,需要改变的,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
依法关闭、申请破产的企业,在关闭、破产期间,党组织要继续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特殊情况下可设立临时党组织开展活动;企业破产终结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原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破产、停产、关闭和严重亏损等困难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企业党组织要继续负责好下岗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下岗职工党员较多的,可单独建立党组织,集中进行管理。同时,要加强集体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抓紧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应抓紧建立党的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成立联合支部;对暂无党员的,可以采取调整社区党员分布、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通过行业协会等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凡注册、经营均在一地,党的工作一般实行属地化管理。注册地、经营地不一致的,必须通过协商,明确管理责任。要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各项活动既符合党章规定,又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业主所接受。要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与搞好生产经营结合起来,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善于把党的工作和要求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要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央有关精神,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部门要对这些单位党组织的建立和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门调查,认真分析研究,作出规划,提出目标、要求和措施。
五、关于街道社区党的建设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城镇的不断发展,街道、社区在整个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在新的形势下,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显得更为迫切。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加强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协调指导好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下岗职工、老龄人群以及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精力充沛、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城市基层和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水平、工作水平。
社区党的建设工作,要以建立健全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重点,增强凝聚力,扩大覆盖面。要根据原有居民区合并调整为社区以及社区内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不断增加的新情况,按社区党员人数,本着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社区党组织,并发挥好作用。采取从街道、企事业单位选派,从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和大学生党员中选拔,从身体较好、素质较高的离退休职工党员中挑选,以及社会公选等措施,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注意改善和提高社区党组织一班人的结构和素质。要把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努力改善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条件,解决好办公用房、活动场地、活动经费和干部的报酬等问题。社区党组织要根据社区居民党员,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中的党员,破产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待分配士兵中的党员,暂住人口中的党员等不同特点,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努力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以社区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为活动载体,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打破条块分割的限制,加大共驻共建的力度,动员、协调社区机关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党的活动,不断扩大党在城市社区工作的覆盖面,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以驻区党员为主体,由社区内所有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工作新格局。把街道社区党的活动融入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之中。
六、切实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在领导,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要坚持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负起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要明确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行政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基层组织建设的副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抓到支部,管到党员,真正做到各级组织责任明确,工作到位。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进行考核,要把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要改进作风,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大力弘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员,深入群众,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省、地、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联系一个或几个村、企业、街道社区,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推动面上的工作。要继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要抓住不放,推动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指出,帮助改进;对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单位和地区,要有针对性地指导。
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党建工作的活力在于不断创新。各级党委要针对新形势给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来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善于从实际工作中发现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新鲜经验,并用以指导工作。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尊重基层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制度,努力创造新方法和新机制,开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党委在抓好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同时,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已有的部署,根据本意见的精神,认真抓好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事业单位以及新的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