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卫生 监督监测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卫生
监督监测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
(1993年12月31日)
《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意见
为了认真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保护人民健康和发展经济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卫监发〔1991〕16号),结合我省实际,在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全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级管理的意见:
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级管理的项目为: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含公共场所、化妆品、饮水卫生等)。主要业务工作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出具检验证明;预防性、经常性卫生监督测及卫生学评价,办理卫生许可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宣传教育等。
二、县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对辖区内被监督单位实施卫生监督监测。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督监测技术难度大、社会影响大、重要涉外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别不同类型和行业,指定若干被监督单位(一般是同级行政隶属关系以上的),由同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直接管辖。
三、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直接管辖的单位,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卫生许可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其它系统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享有在系统内行使卫生监督监测的职能。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发证管理的,仍由省及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发证。
四、被监督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一律由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五、上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对下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进行业务领导、技术指导,对辖区内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下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完成工作任务有困难或需要协助时,上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要给予指导,并协助完成任务。
六、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对直接管辖的单位,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督监测职能;上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直接管辖的单位,下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不得重复监督监测,被监督单位有权拒绝下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重复监督监测。
七、上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直接管辖的单位应参与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卫生监督监测统计资料抄送当地卫生监督监测机构。
八、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处理被监督单位违法事件,涉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将涉及案件的所有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处理,遇到紧急事件时,移送前须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九、同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因管辖发生争议时,由其共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上、下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因管辖发生争议,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十、新建的被监督单位,按隶属关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省及中央驻陕单位,由省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直接管辖。
十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实行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有偿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收费办法和标准,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十二、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此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省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直接管辖的单位名单附后。
十三、过去有关卫生监督监测分级管理的规定与本意见相抵触的,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同时停止执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执行。
附: 省级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直接管辖的单位名单
一、驻西安地区的省级卫生监督监测直管单位
省工业展览馆
省历史博物馆
省体育馆及宾馆
西安影城有限公司
海滨饭店
万年饭店
西安宾馆
唐城宾馆
皇城宾馆
神州假日酒店
凯悦宾馆
西安人民大厦
陕西宾馆
止园饭店
雍村饭店
陕西冷库
省沙棘实验厂
昆仑机械厂
陕西钢厂
陕西汽车制造总厂
邮电部西安微波设备厂
陕西省印刷厂
陕西机械学院
西安医科大学
陕西省卫生学校
二、驻西安地区以外的省级卫生监督监测直管单位
国营长岭机器制造厂
宝鸡石油钢管厂
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
岐山华丰华侨食品厂
陕西体温计厂
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
陕西第一毛纺厂
兴平408厂
西北第二合成药厂
金堆城钼业公司
渭南红星化工厂
耀县水泥厂
火电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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