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加快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加快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通知
(赣府发〔2001〕11号2001年6月1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同)及其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定责任,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现就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是以行政机关为执法实施主体,以法定行政管理职权为基本内容,以职权行使与责任承担一体化为基本形式的责任机制。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贯彻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对所属机关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迄今为止,还有一些部门尚未开展这两项工作;或者只停留在发文件、提要求上面,没有真正落实下去。究其原因: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认识不到位,认为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难以搞好;二是存在“等”的思想,有的部门等省政府布置,有的地方等机构改革;三是有些部门没有法制机构,没有专人去研究探讨这件事情。为此,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通过界定执法权限,落实法定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权不明、责任不清、过错难究等问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目标是要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和法定职责,建立由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执法机构分工明确、执法人员责任清晰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做到职权法定,责任落实,行为规范,程序公开,监督有力,从而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方法步骤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与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相衔接。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这项工作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今年7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学习宣传。各级行政机关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深入宣传,大造声势,形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舆论氛围。
2.制定实施方案。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应于7月底前报省政府备案。
3.梳理汇集行政执法依据。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本部门主管执行和配合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收集整理,汇编成文本或目录,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
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权限,审查并确认各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资格,明确其法定执法、授权执法或委托执法的类别,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
2.落实执法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执法事项层层落实到部门领导、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并明确每个执法岗位的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和执法程序。
3.推行执法公示。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决定》(赣府发〔1999〕31号)要求,将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程序和条件等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完善监督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督办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罚缴分离制度,调查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上级对下级、政府对部门的内部层级监督。
5.制定评议考核方案。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方案,将部门领导、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其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的情况纳入评议考核范围。评议考核方案要具体确定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分值。
(三)第三阶段为评议考核阶段,今年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
1.进行评议考核。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评议考核方案,对落实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工作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和群众代表参加,还可设立行风评议员不定期进行。考核工作实行平时和年终考核、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组织检查。省政府在今年年底以前组织一次对设区市及省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项责任制度建立情况,执法公示情况,错案责任追究情况等。通过检查,进一步将我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3.树立典型。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过程中,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以典型引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成果。
四、切实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确定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联络、指导、督促和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级政府、各行政机关也要明确相应机构负责这项工作,把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作为政府工作法制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在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中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日常工作。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的需要。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顺利进行。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将本地、本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情况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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