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发布单位】82401
  • 【发布文号】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2002]6号
  • 【发布日期】2002-01-20
  • 【生效日期】2002-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二00二]六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决定已由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00二年一月二十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二年一月二十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决定
(2002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议案。鉴于本工作条例(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已被《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法规所替代。因此,决定废止1984年12月8日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