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 《关于建立南京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加快私营外贸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
《关于建立南京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加快私营外贸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外经贸局拟定的《关于建立南京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加快私营外贸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立南京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加快私营外贸发展的意见
市外经贸局
二○○二年九月
近年来,我市私营经济迅猛发展,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私营外贸经营主体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逐步成为我市开放型经济的新增长点。截止2002年1―8月,全市已新批私营进出口企业67家,成为我市新增外贸经营主体的生力军。私营企业出口保持了较高增速,今年1―8月出口1320万美元,增长212%。但目前我市私营外贸企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企业规模偏小、缺乏资金、信息、人才和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等问题,其发展水平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01]33号),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增强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后劲与整体竞争力,加大推进私营外贸经营主体发展的力度,使其尽快成为我市外贸出口的新增长点,经研究,现就加快建立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入世”后的新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意见》和省外经贸厅“关于建立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扶持和服务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对外贸易经营环境为目的,为私营进出口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逐步建立私营进出口企业创业体系,尽快形成南京私营外贸企业整体先发优势。把创业园办成私营外贸企业的发展特区和孵化培育基地,通过发挥园区政策、服务等优势,为私营企业提供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形成生产要素集聚效应,吸引更多的私营企业入园创业,从而尽快孵化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私营进出口企业群体,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私营外贸经营管理人才,使私营企业尽早成为扩大外贸出口的生力军和新增长点。
二、园区宗旨
建立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是加快培育私营外贸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对外贸易经营环境,培植外贸出口新增长点的重要措施。私营外贸企业为中小企业,大多数直接从事外贸业务的时间不长,外贸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创建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的根本目的,是在新形势下,为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和成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使私营外贸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发挥优势,得以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发挥创业园的集聚效应和示范作用,推进对外贸易经营环境的优化,使我市私营外贸经营主体在数量和质量上缩短与先进城市的差距,尽快成长为我市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
三、工作目标
加快创业园的建设步伐,吸引一定数量的私营外贸企业到园内创业和发展;积极探索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的运行模式,努力把创业园建设成为私营外贸企业的孵化培育基地、经营者成长基地和高质量的产品出口基地。
四、园区地址
南京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设在江宁开发区天元路108号。
五、领导及办事机构
成立南京市政府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领导小组,由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外经贸局、工商局、国税局、江宁开发区、东恒集团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南京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南京市外经贸局,并接受省外经贸厅的宏观指导。
由江宁开发区负责,依托东恒集团设立商务服务机构,早期为入驻企业提供免费服务,条件成熟时,组建商务服务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
六、综合服务
政府服务:由市外经贸局牵头提供,负责为进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外经贸政策宣讲,落实优惠政策,协调海关、商检、银行、外管等部门提供综合服务。
商务服务:由江宁开发区和东恒集团提供。(1)提供办公用房及必备生活设施。入驻企业租用100平方米内办公房,免收房租;超过部分租金从优。(2)商务服务。为进园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信息咨询、制单、通关、运输、投保、协助配额招投标、税收代理、人事代理、扎口收费等一条龙服务,创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环境,使企业尽快获得国际贸易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七、政策支持
(1)入园企业申报外贸流通经营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国税部门尽可能缩短出口退税时间。
(3)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向入园企业适当倾斜。
(4)优先安排入园企业广交会、华交会及国际知名博览会摊位。
(5)入园企业享受江宁开发区园区企业优惠政策。
(6)对入园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务服务费用减免。
(7)对入园企业参加省外经贸厅组织的境外展览会摊位费实行减免。
(8)市政府规定的出口增量部分奖励。
(9)出口企业应退未退税款的质押贷款及相应贴息。
(10)一般现汇贸易出口的补贴。
(11)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补贴。
(12)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的贴息。
八、毕业、淘汰机制
进园企业享受三年时间的孵化期优惠待遇。入园三年内,企业出口达到600万美元视为毕业;入园第二年末,企业出口未达100万美元及入园三年期满,企业出口未达600万美元的视为淘汰,不再享受园区的优惠政策。
九、私营企业进园促进工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支持创业园发展为己任,重视私营企业进园促进工作,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市外经贸局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等工作,组织推动私营外贸企业进园创业。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为入园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提供便捷服务。各区县、开发区和产业集团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大力扶持私营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创业园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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