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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契约型基金”将正名为“信托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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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2-08-25 09: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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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来源】来源:据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契约型基金”将正名为“信托制基金”-

按照过去组织形式,市场上习惯性地将基金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目前我国现有的基金主要是“契约型基金”。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中,将“契约型基金”统一正名为“信托制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据介绍,在我国信托法出台后,考虑到“契约型基金”以信托原理为基础,故草案中将其正名为信托制基金,并作了重点规范。

草案中规定,信托制基金依基金合同设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受托职责,具体权利义务由相关当事人依据本法约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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