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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湖南省禁毒条例3月1日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李茁 彭楚舒 方鸿飞 张莉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1-18 18:59:3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新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湖南省禁毒条例3月1日实施-

据湖南日报报道,湖南省禁毒委员会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南省禁毒条例》已于1月6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该《条例》制定过程中,举行了湖南省立法机关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陈述人的意见基本上在《条例》中得以体现。如鼓励吸食、注射毒品人员自觉、自愿戒毒,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精神。

《湖南省禁毒条例》共分5个章节36条。《条例》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禁毒工作的重要地位,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挪作他用。确定了“预防为主”的禁毒工作方针,指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法律法规列入全民普法内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宣传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教育部门每学期安排毒品预防主题教育不少于2个课时。

此外,《条例》还就新形势下禁吸戒毒、出所帮教、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以及娱乐场所业主禁毒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规范并提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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