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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白景辉 张利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3-26 08:58: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出台-

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2日至24日在银川召开。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委托,副主任马昌裔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档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草案)》等4件法规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作出了批准《银川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马昌裔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大会精神,对于我们做好今年的工作,加快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全区各级人大都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利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坚持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坚持从我区的实际和需要出发,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开门”立法,认真搞好立法工作,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认真总结以往监督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把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能行使好、发挥好。要深刻认识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宪法,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新高潮。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都要带头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文章原载于《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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