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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拉萨市将出台解决建设领域“双拖欠”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作者:晓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02 17:14: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拉萨市将出台解决建设领域“双拖欠”暂行办法-

记者日前从西藏拉萨市“双拖欠”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拉萨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和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暂行办法》即将出台。


据了解,该办法是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而专门制定的。

本办法规定建筑领域是指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的项目,包括:公路桥梁、水利、水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开发和援藏项目等政府投资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以及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民营企业、个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拉萨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所有建筑活动和建设劳动用工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文章原载《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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