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刘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8-02 14:31:4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新疆出台新规:自然保护区五年内不得调整-
今后,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自然保护区和当地经济发展发生冲突时,相关单位在保护区建立5年内,不得对保护区进行任何调整,否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进行追责。
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近日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有17条,主要明确了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内容、调整原则、调整依据、调整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同时根据保护区特点,对保护对象、申报材料等作了细化。
该《规定》是目前新疆唯一针对自然保护区面积调整制定的法规和制度。今后,调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性质。
其中,《规定》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理念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改变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名称、范围或功能区的;未按照批准方案调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以及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情况规定了追责情形。对破坏特别严重、失去保护价值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可按照批准设立的程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目前,新疆共有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9个,保护区面积共计11.8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行政区域总面积的11.8%,保护区生态系统总体比较完整,大部分保护区内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了较好保护。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