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薛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20 09:32: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京晨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新近出台的《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日起施行。北京市消防局对此办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管理办法》规定:商场、宾馆、歌舞厅、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对严重存在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管理办法》还首次规定了公众有权查阅消防检查记录。北京市消防部门正在制定具体查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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