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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防治“非典”信息通信系统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电〔2003〕55号
  • 【发布日期】2003-05-06
  • 【生效日期】2003-05-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防治“非典”信息通信系统的紧急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防治“非典”信息通信系统的紧急通知

(晋政办发电〔2003〕55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证我省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最后胜利,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防治“非典”信息通信系统。系统包括四个部分,一是移动电话指挥调度通信系统,二是“非典”疫情预报防控系统,三是多媒体专家会诊系统,四是社会公众疫情线索提供系统。这一系统的建设,将为我省有效迅速地控制疫情扩散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病蔓延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授权该系统的建设、投资、管理、运维全部由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在防治“非典”期间,山西移动公司无偿为社会提供使用。

二、为加快整个系统的建设施工进度,保证系统快速建成并投入使用,省人民政府要求全省各市(地)、县、省直各有关部门对此项目建设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为其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各市(地)、县的规划、城建、市政部门对涉及到的移动通信管道、线路建设都要给予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三、各市(地)、县人民政府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由各市(地)汇总后于2003年5月7日上午12时前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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