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7-15 13:45:4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8月1日起施行-
2004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正式批准了新修订的《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并确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自1997年8月1日实施以来,在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政府决策和推动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0年《中华人们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相继进行了修订,为了保持法制的统一,避免《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的一些规定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2002年起,广州市着手对《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新的《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条款比旧的有所减少,但内容更加精练,更具广州特色,更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广东省统计局)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