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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拍卖管理办法》年底出台外企介入拍卖-
  • 【发布单位】作者:邓全伦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30 10:43: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拍卖管理办法》年底出台外企介入拍卖-

28日,记者从市拍卖行业协会获悉,由商务部近期制定了《拍卖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预计年底《拍卖管理办法》将正式出台。根据《拍卖管理办法(草案)》规定,拍卖行业将对外资企业放开。对此,市内众多拍卖行业人士昨日表示,该办法透露了一个信息,一直以来以“特殊行业”面目出现的拍卖业将正式开禁。


门槛提高

拍卖管理新办法规定,自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拍卖企业。国有独资拍卖企业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改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对拍卖企业设立许可采取听证方式。

对于新设立拍卖企业,《草案》与《拍卖法》相比大大提高了门槛。《草案》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有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有两名以上的拍卖师;5名以上取得拍卖从业资格或者房地产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资产评估、产权经纪等从业资格的人员,而《拍卖法》仅规定拍卖企业应有住所、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草案》还提高了对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的要求,要求设立分公司的拍卖企业,经营拍卖业务应在3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或实物等,而《拍卖法》对此没有明确要求。

《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规定自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拍卖企业。不过,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一般不超过40年。

此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今年8月表决通过对《拍卖法》作出修改,明确设立拍卖企业不必再由公安部门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冲击不大

据了解,我国拍卖业是从1986年开始恢复的,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拍卖企业近3000家,国家注册拍卖师4495名,年拍卖成交额超过1100亿元。其中,重庆拍卖企业达到近50家,去年我市拍卖业实现28.8亿元成交额,比前年19.9亿增长了近50%。

长期以来,拍卖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主管部门一直对其采用限制性准入态度。据介绍,我市最早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拍卖企业,为培育拍卖市场,扶持了一部分实力较强的拍卖企业。那么外资企业的介入是否会对重庆现行的拍卖市场产生冲击呢?昨日,重庆拍卖行业协会人士表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重庆的拍卖市场已较为成熟,外资企业介入无疑使该行业的从业企业增多,会在局部地区如主城区造成一定的影响,竞争加剧,但总的来说不会形成大的冲击。

据分析,目前在我市多家拍卖企业中,真正实现盈利的企业不多,大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就目前的拍卖行业来看,由于拍卖企业的增多,委托人在选择拍卖企业的时候越来越注重拍卖企业的资质、信誉,没有经市场考验、新入门的拍卖企业短期内很难打开局面,外资企业也不例外。即便如此,管理办法出台也透露出一个信息,拍卖行业将正式开禁,曾一度在政府光环笼罩下生存的拍卖企业将面临充分的市场经济的挑战。

此外,有专家还认为,文物艺术品拍卖将成为外资拍卖行进入中国的首选领域。据了解,目前,重庆拍卖业中还没有一家知名的文物艺术品专业拍卖公司。(文章原载重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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