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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东省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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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4-10-29 09:22:26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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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东省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东省日前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学校负有责任的学生事故,是指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期间发生的学校有过错的学生伤害事故。


《细则》还规定,学生不得携带各类动物进校园。在校学生也不得做身体碰撞游戏、翻院墙、爬树、玩弹弓、射箭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同时,还规定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救火、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跳入水中抢救溺水人等高度危险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可能接触爆炸、有毒、放射性等对人身健康有害的活动。

同时,专家们根据青少年伤害可能发生的区域,建议从以下三方面预防伤害:

第一,在校园内重点预防跌伤和碰伤的发生,教育学生不要在较滑、较窄的地面玩耍时互相追逐,对学生经常发生伤害的地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教育学生体育锻炼时注意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第二,在家中重点预防鱼刺卡喉、刀割伤、烧烫伤和碰伤的发生。

第三,在户外重点预防车辆伤的发生,特别是由自行车引起的各种伤害。

专家还建议将少年儿童的伤害预防列入师范院校和小学生的教学内容;充分发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在伤害预防教育方面的主导作用及学校同学之间的互相督促作用。学校可组织学生自编自演安全方面的小品节目,让孩子们在娱乐中增强伤害预防意识。家长除了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还要经常注意孩子的安全行为,并和孩子讨论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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