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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作者:李隽琼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2-31 09:00:4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已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煤电价格联动的若干重要问题。


不过,煤电价格联动只是眼下缩小煤电矛盾的一个过渡办法。业界对此已达成一个共识:“真正解决问题的,还是要让电力跟上煤炭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1993年,我国的煤炭价格就已放开,而电力改革的步伐相对滞后。因此,电煤市场一直存在“计划煤价”与“市场煤价”的双重体系,而煤电企业之间的价格博弈从未停止过。

电力行业分析师预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明年一季度火电公司上网电价将出现一次调整。但为保证首次煤电价格联动的顺利实施,居民、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

但《通知》同时指出,允许每年最多调整一次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也就是说,它们也被纳入了2005年电价的调整范围,只是调整时间和幅度有所不同。(文章原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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