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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成都出台《市纪委、监察局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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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5-01-07 16: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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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成都出台《市纪委、监察局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意识,规范从政行为。


《办法》中规定了“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三种谈话方式。其中,“信访谈话”是指纪检机关针对信访举报反映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向本人了解、核实情况;“诫勉谈话”是指纪检机关收到反映或被谈话者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不构成纪律处分时,对其苗头性问题进行了解或批评教育。

“任前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分别由市纪委党风室、信访件承办室、提出诫勉谈话建议的室负责承办。“任前谈话”由市纪委书记或受其委托的副书记进行;“信访谈话”主要由市纪委副书记、常委或市监察局局长、副局长等进行;“诫勉谈话”由市纪委副书记、常委或市监察局局长、副局长进行,根据需要由书记进行。

“‘喝咖啡制度’像一柄反腐利剑将腐败遏制在苗头阶段。”专家指出,通过“喝咖啡”,这些官员们将及时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组织不是不知道,有惊醒梦中人的作用。同时,进行谈话时,允许其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喝咖啡制度”既是调查手段,也是一种预警制度,是一剂很好的防“腐”剂。

(文章原载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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