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高露 杨大鹏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4-06 19:10: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发改委三个规章重定电价机制-
记者昨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今后,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而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这项措施不但意味着在煤价猛涨的情况下,电价将不可避免地上调;而且农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将定期调整价格。有关人士分析,虽然居民电价上调前需召开听证会,但是企业由于电价提高而增加的成本将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3个办法分别为《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3个办法,对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在竞价上网前,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或通过政府招标确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同一地区新建设的同类型发电机组将实行同一价格,并事先向社会公布;原来已经定价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也将逐步统一。同时,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调整居民电价前需依法召开听证会。这意味着如果煤炭价格涨了,电价也会随之上涨。有关人士担心垄断电力企业会将成本转嫁工商企业,而工商企业又肯定会将这部分上涨成本摊消在商品价格内,最终将转嫁给消费者。(北京晚报记者洪燕杰)
发改委重定电价机制
为了对输配电价格进行有效监管,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家电监会制订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国家发改委日前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总称《办法》),标志着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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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5日)从国家发改委新闻办获悉,此次出台的3个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电价改革方案》要求制定的,内容涉及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
国家发改委就此专门发布的通知称,对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在竞价上网前,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或通过政府招标确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同一地区新建设的同类型发电机组将实行同一价格,并事先向社会公布;原来已经定价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也将逐步统一。
对于因电煤价格上涨给火电厂带来的成本增加问题,也有了明确表示。
对于火力发电厂来说,《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改变近年因电煤价格大幅上升而影响生产的现象。
《办法》规定,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竞价上网后,上网电价将实行两部制电价,即把上网电价分为两部分,主要与电站容量有关的部分实行容量电价,价格由政府制定;主要与发电量有关的部分实行电量电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各区域电力市场可以实行全部电量集中竞价上网,也可以同时允许大用户和独立核算的配电公司与发电公司进行双边交易。
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输配电价格将由政府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制订,为了对输配电价格进行有效监管,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家电监会制订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办法》还规定,销售电价在竞价初期由政府管理;配电与售电分开后,将由市场竞争形成。销售电价分类将最终简化为农业电价、居民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三类,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调整居民电价前需依法召开听证会;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与上网电价实行联动。
“此次出台的三个办法,显示政府主管部门在电价形成过程中希望引进更多的市场因素。”国家电力公司动力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胡兆光说。(第一财经日报 李冰)
电荒缓解催生电力定价新机制
4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外界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电价改革方案》要求,发改委日前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在竞价上网前,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或通过政府招标确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同一地区新建设的同类型发电机组将实行同一价格,并事先向社会公布;原来已经定价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也将逐步统一。同时,上网电价将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竞价上网后,上网电价将实行两部制电价,其中,容量电价由政府制定,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各区域电力市场可以实行全部电量集中竞价上网,也可以同时允许大用户和独立核算的配电公司与发电公司进行双边交易。
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输配电价格由政府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制定,为了对输配电价格进行有效监管,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电监会制定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销售电价在竞价初期由政府管理;配电与售电分开后,将由市场竞争形成。销售电价分类将最终简化为农业电价、居民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三类,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调整居民电价前需依法召开听证会;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与上网电价实行联动。
事实上,《电价改革方案》早在2003年7月便已出台,并对改革现行电价形成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即:上网电价以区域市场为范围主要由竞争形成,输、配电价由国家制定,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
而此后一年多时间,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等几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迟迟不能出台受到多方诟病。至今,我国电价形成过程中仍存在按个别成本审批电价的办法进行管理的情况。并且目前仍存在电网改革中的输配分开、主辅分离尚未到位,电网企业关联交易严重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求电价改革措施尽快出台的呼声日益高涨。
对于电价改革的滞后,有关方面曾表示,“缺电形势给电价改革增添了困难。”专家认为,今年的电力供应情况略有好转,将使得电力定价实行新机制可以获得比前两年更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同时,赶在夏季用电高峰到来之前出台新的定价政策,也便于更好地开展使电价改革工作。此时出台《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正是时候。
(文章原载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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