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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定》正抓紧制定-
  • 【发布单位】作者:田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7-21 10:05:4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定》正抓紧制定-

记者19日从正在大连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定》,以进一步保障涉诉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和程序,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表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党中央和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大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曹建明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制度建设。要为当事人信访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涉诉信访的“窗口”建设,建立远程立案、申诉信息系统,方便当事人告诉、上诉和申诉。要加强对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对经审查发现问题可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立案审查,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再审,确有错误的,要依法处理和纠正;对经审查认为现阶段难以解决、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无问题的,也应该及时通报情况,说明原因,做好工作。要对无理上访的少数群众认真说服教育。

“总之,要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安定团结。”曹建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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