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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规定》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孙晓光 王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0-12 08:53: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国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规定》施行-

    大连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9亩,远低于1.41亩的全国平均水平。为此,8月23日起,《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规定》开始实施。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表示,之后,大连市将依据规定对圈占土地及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进行集中清理。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介绍,大连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但个别地区仍存在违反规划用地、未批先建、边报边用等违法用地和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因为没有专门执法队伍,对出现的这些违法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和处罚,违法现象因此屡禁不止。

8月23日开始实施的《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规定》对此加以明确。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说,去年12月末成立的大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负责大连市国土资源的监察工作。

新规定特别提出限时办案制度,对所立案件,要求30日内须做出处理决定。同时,为加强执法力度,《规定》强调对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如继续施工,可对其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查封,并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还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金建利表示,大连市还将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土地使用情况,扩大检查范围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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