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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人大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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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6-06-17 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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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人大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6月24日至29日在京举行。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今天的委员长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监督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初次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等法律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中国和西班牙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中国和墨西哥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四个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0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5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吴邦国委员长访问罗马尼亚、摩尔多瓦、希腊和俄罗斯及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议长会晤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汇报了关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就委员长会议建议的有关议程的情况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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