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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德州中院院长拒见送旗人-
  • 【发布单位】作者:郑春笋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13 15:00: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法院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德州中院院长拒见送旗人-

9月12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来了一位年过半百、老工人模样的老汉,双手托着一面“执法如山,赠尚洪立法官”的大幅面鲜红锦旗说:“俺要见尚法官,俺要好好地感谢他,是他给俺讨回了公道!”


尚法官?哦,是来找法院现任党组书记、院长尚洪立的吧!?当工作人员询问了老汉,连忙找到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的尚洪立。当听说送旗人名叫冯清岱,是在院长集中接访日接待过的当事人,且冯老汉的案件经他督办已顺利执结,尚洪立说什么也拒不接见。尚洪立感慨地说:“公正裁判、高效办案,这是人民法院应该做到的,是份内应尽的职责,不应该让群众对法官存有感激、谢恩之情。冯老汉是社会的弱者,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更好、更及时的司法保护和救济,我身为法院院长,怎么好意思出面见他、接受他送来的锦旗呢?”

冯清岱老汉现年52岁, 2003年秋到一家油脂工业公司打工,因蒸汽管道发生迸裂事故,正在维修作业的他被砸得胳膊严重骨折,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经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德城法院判决,被告油脂公司应给付冯老汉工伤损害赔偿2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案件却迟迟得不到执行,丧失劳动能力、全靠妻子微薄收入生活的冯老汉曾多次上访无果。

2006年,德州中院新任院长尚洪立经调研发现,群众“打官司难”、“申诉难”的问题仍十分突出。经他提议,院党组会议在继续坚持每周四分管院长轮流接访日制度的基础上,确定每月20日为院长集中接访日制度,届时由“一把手”率领立案、纪检、审监和各业务庭主要负责人集体接访当事人。要求对当事人反映“执行难”的,责令中院执行局和有关县市区法院限期一个月内执结;对当事人反映裁判不公的,责令中院信访办和有关县市区法院限期一个月内组织听证、复查,确属错案的,坚决依法纠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不属人民法院管辖的,责令信访办公室限期一个月内与有关党政部门沟通、协调解决。

在7月20日、8月20日两个院长集中接访日,尚洪立院长亲自接访各类涉诉信访案件31件40多人次,95%以上全部办结,收到良好效果。

冯清岱就是7月20日第一个院长集中接访日接待过的涉诉信访当事人。当尚洪立院长听冯老汉抱怨案件执行三年了、仍没有结果时,当即拔通手机向德城区法院核实有关情况,并在冯老汉的信访函上亲笔批示:“请抓紧办理!”

原来德城法院在受理冯老汉的执行申请后,发现被执行的油脂公司作为申请人正在该院申请执行某饲料公司拖欠其货款案件,且已冻结该案被执行人饲料公司帐户现金15万元,油脂公司表示同意从执行到位的过付款中拿出2万多元给付冯清岱。由于饲料公司不服生效判决,其与油脂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仍在申诉、再审过程中,冻结的现金至今没有解封,因而冯清岱的执行案件才拖延至今。

德城法院接到尚洪立院长的批示后,重新调整了执行方案和措施,以强制措施督促油脂公司履行了义务,让冯老汉终于在今年8月24日,拿到了渴盼三年之久的2万余元“活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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