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殷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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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04-24 1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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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今年立法计划出台 22件立法项目直击民生问题-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已经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吴高盛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安排了22件立法项目,与以往相比,很多直击民生问题。
吴高盛说,根据2007年立法计划安排,22件立法项目按其审议方式和时间,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2件,即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两件法律草案已经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安排再次审议的法律案5件。其中,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过二审,拟安排2007年4月人大常委会三审。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禁毒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草案已经初审,今年将分别安排二审、三审,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三是计划初次提请审议的法律案15件,包括制定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法、违法行为矫治法、社会保险法、国有资产法,修改节约能源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七)、科学技术进步法、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等。
谈及今年立法新特点,吴高盛说,食品卫生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批以民生为指向的重要法律草案被列入立法计划。
立法要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吴高盛告诉记者,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近年来,“苏丹红”、“福寿螺”等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频繁发生,食品的安全性越来越让百姓难以放心,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现实中食品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多龙治水、部门分割等造成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日益突出。如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有标准,有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这些标准不统一,检测机构不统一,信息发布也不统一,使老百姓无所适从,也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为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品,首先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食品卫生标准。然而,食品安全卫生立法涉及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个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体制。
吴高盛指出:立法偏重于解决改革开放以来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如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都是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以就业促进法为例,吴高盛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有5000多万人面临就业,然而,就业的岗位只有4000多万个,缺口达1000多万个,劳动力结构性矛盾又加剧了劳动力就业的不平衡。与此同时,在就业过程中还出现一些学历歧视、户口歧视、性别歧视、外貌歧视等就业歧视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就业促进法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吴高盛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表现,也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必备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引发了种种社会问题和矛盾。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目前全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还没有建立。这不仅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符,也不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我们特别需要一个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法,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据吴高盛介绍,22件立法项目,多数进展比较顺利,但社会保险法、违法行为矫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几部法律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难度还比较大,各方认识还不尽一致。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工作,努力使各项法律草案按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吴高盛说,立法计划是指导性的,在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以上立法项目,争取在2007年审议通过10~15件,特别是循环经济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在法律体系中起重要支架作用的法律,在提请审议或通过后,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到230件左右。(原载: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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