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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安徽首部乡村旅游地方标准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王立武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4-03 10:05: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安徽首部乡村旅游地方标准出台-

安徽省首部乡村旅游地方标准《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日前正式出台。未来3年,安徽将实行乡村旅游“525”计划,即到2010年,全省建成50个旅游县(市、区)、200个旅游乡镇、500个旅游村,其中部分县(市、区)和乡(镇)村进入全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 程”行列。


安徽省旅游局的专家们分析,安徽省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已经走过初期发展阶段。全省乡村旅游业正呈现由大众化向特色化发展、由个体开发向联户成片发展、由单户经营向公司经营发展的趋势。与此同时,安徽省农家乐旅游产品也遭遇着“成长的烦恼”,主要表现为:盲目跟风而导致的良莠不齐、内容单薄、品牌不响、简单雷同等现象。

近日在黄山举行的安徽全省乡村旅游现场推进工作会上,安徽旅游局首次宣布《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对农家乐旅游共设置了五个星级。标准对卫生环保、体验参与、促进就业、服务质量、交通设施等都明确了量化指标,对组织管理、文化注入、人员培训、品牌宣传等方面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其中,五星级农家乐明确规定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0%,占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有总服务台、小商场等,有容纳80人以上的多功能厅等,客房数量不少于15间并24小时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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