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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武汉拟立法管理废品回收 将遏制收购赃物-
  • 【发布单位】作者:徐颖 康清辉 刘义红 吕友明 韩红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6-11 14:23: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武汉拟立法管理废品回收 将遏制收购赃物-

电线、电缆、窨井盖频频被盗割,一个重要销赃渠道就是废品回收站。记者昨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这一状况将在武汉得到改观,人大代表秦前红等人提请议案制定《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拟列入明年该市的立法计划。


今年初,在武汉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等50名人大代表提出:武汉市的废品回收现状令人堪忧,无证经营站点猛增,从业人员庞杂,无固定住所,给管理带来难度;从业者非法收购铁路、供电、通讯、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有些就是偷盗的赃物,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问题。

他们建议对废品回收行业实行准入制,形成一部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该议案附上了《法规》(草案)。

昨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该立法议案符合武汉实际需要,原则上确定将其列入常委会2008年立法调研计划和2009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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