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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删“水电累进加价”条款并非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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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8-08-30 13: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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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删“水电累进加价”条款并非叫停-

循环经济促进法8月29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该法二审时,曾删除“居民用水电气累进加价制度”条款,不少委员对此表示了不同意见。在三审时,草案增加了原则性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引导单位和个人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


此后,有人将“删除居民水电气累进加价”解读为全国人大叫停该制度。对于删除“居民用水电气累进加价”条款,全国人大法工委人士称,这并不意味着国务院不可以推进该制度,更不是叫停。

■ 循环经济促进法明年一月一日施行

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对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一系列经济手段,以激励循环经济发展,破解资源、能源、环境等发展瓶颈。

■ 居民用水电气累进加价未叫停

所谓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就是用电、气、水量超过一定额度时,电、气、自来水价随之上浮。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解释说,未将该项制度写入法律,是根据立法部门的调研发现,该制度实践中仍需总结经验,写入法律的条件尚不成熟,并不意味着叫停。

据统计,目前全国只有近80个城市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阶梯电价和气价实行的范围则更小。目前只有云南、浙江、四川三省实行阶梯电价。对居民生活用气,目前各地都未实行累进加价,主要是因为生活用气消费弹性很小,实行累进加价作用不大。

三审累进加价制度争论仍激烈

在25日的分组审议上,陈骏委员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这个制度实质是通过价格的杠杆抑制消费,这是一些国家成功的经验。但是现在我们实施起来还有困难,我认为累计加价收费制度本身是好事,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在现阶段可在一批用户大单位首先试行。

而王云龙委员表示,虽然现在总体实行有困难,但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或单位,应该鼓励实行。

而对此项制度,龚学平委员更明确地提出,“我建议对居民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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