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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天津出台法规规范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
  • 【发布单位】作者:张涛 王宇丹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0-14 14:27:5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天津出台法规规范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彦发说,《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的实施对生态城的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使该项目自开工之日起就正式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为依法建城、依法治城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保证。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是天津市在滨海新区区域内继东疆保税港区立法之后又一重要的立法活动。《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共五章三十七条,以生态为核心价值,从行政管理、建设管理、城市管理三方面为生态城的建设发展勾画了蓝图,并体现了节能、环保、和谐、以人为本的理念。

2007年11月,中新两国正式签署协议,在天津滨海新区合作建设生态城项目,这是继苏州工业园之后中国与新加坡的第二个政府间合作项目。天津生态城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计划用10年-15年基本建成。2008年9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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