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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重庆:立法狠刹别墅业主擅自修建违法建筑之风-
  • 【发布单位】作者:朱薇 高军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23 09:46: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重庆:立法狠刹别墅业主擅自修建违法建筑之风-

为坚决遏制别墅及高档小区业主“疯狂”开挖地下室、搭建违法建筑之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强化对地下空间、违法建筑的规划管理。


据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开文介绍,处理这类违法建筑应按照“从严查处、分类处置”原则,既要止于现在,又要防于未来,并具有可操作性。因此,《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规定,负责组织查处的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对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物的,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回填或拆除,按违法建筑面积处房屋楼面价格100%的罚款;危及公共安全的,当事人不自行回填或拆除的,予以强制回填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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