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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献血法颁布14年 监督不力难保权益-
  • 【发布单位】作者:郭静 王倩 刘帅 朱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08-13 14:07:5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网-齐鲁晚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献血法颁布14年 监督不力难保权益-

针对献血法的修改意见,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中均有提及。颁发于1998年的献血法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实际工作,急需进行修改或者细化。


献血法起草专家:无偿献血者权益应得保障

8月9日,曾经参与《献血法》起草的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告诉记者,既然《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作出了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那么本身献血者就有血液优先使用权,政府作出承诺,就不应该失信于民。

卓小勤表示,献血法颁布了14年,至今未修过,很多地方都不合时宜。国家应该针对互助献血问题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

卓小勤认为,临床用血不足,部分原因是公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不足,“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领导人带头献血,而且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无偿献血。”

卓小勤指出,目前对献血者的承诺并不能得到完全兑现,人口流动性增大,地方之间血液还不能实现充足调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献血人的利益。“国家应该让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在其需要时能得到国家帮助。”

“应该使得临床用血异地报销成为可能,政府可以在全国联网建立统一的管理系统,但各地区间如何实现利益协调,特别是血液这种稀缺资源的调配,可以通过政策上加以解决。”

代表委员:健全无偿献血监督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自2006年时就提出修改献血法建议,取消献血补贴的规定,鼓励更多人无偿献血。

据姜健介绍,现行献血法第6条规定,“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这是针对计划献血的做法,助长了变相有偿献血、冒名顶替献血等现象的发生。

而全国人大代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孙菁也建议对目前的献血法进行修改,以应对目前普遍存在的血荒。她认为,现在献血法中提倡的是自愿献血,为了建立稳定的献血队伍,国家公职人员除了健康因素外,每年献血应该不少于一次。

此外,针对“献血容易,报销难”的困境,她建议国家建立无偿献血返还全国联动机制,这样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外地出现急需用血的情况时,可以在当地按规定免费用血。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庆达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孙太利表示,要解决血荒,最重要的还是健全监督机制,本着透明、公开、监督的原则,公开账目,公开流程,公开运行,保护义务献血者的积极性,保障用血患者权益。此外,政府应出台鼓励政策,建立公民自愿献血的激励机制,稳定和壮大无偿献血队伍。

献血女状元: 爱心经不起伤害

被称为深圳献血女状元的高敏是山东人,自1997年她去深圳之后,至今已献血二十几万毫升,这个铁杆的献血志愿者拥有一二百万的粉丝。“包括深圳在内的广东实行的献血鼓励政策非常具体。”9日,高敏告诉记者,“对于无偿献血2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其本人可终生享受免费用血,对于累计成功献血600毫升以上的,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也将全部免费。”

高敏认为,广东在保护献血者爱心这方面的投入还是非常大方的,其他的城市比较少见。对于全国性的血荒,高敏深有感触。她经常到全国各地参加无偿献血的宣传活动,“一些地方的无偿献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这个现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改变的,但是大家的爱心需要去呵护,其中包括政策的、社会的。比如有关的献血机制、制度肯定需要改革,所有的制度设计和社会氛围,应该围绕呵护爱心而进行。因为爱心经不起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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