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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上海出台轨道交通条例-逃票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
  • 【发布单位】作者:姜泓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1-25 14:25:5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上海出台轨道交通条例-逃票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日前由上海市人大表决通过,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的轨交条例加大了对逃票行为的惩处,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交企业可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五倍票款。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由轨交企业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企业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各类逃票者的有关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据统计,2012年,上海地铁共查处逃漏票20.2万余次。今年上海尝试将逃票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并加大整治力度,1月至7月地铁逃票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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