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5]62号
- 【发布日期】1995-05-17
- 【生效日期】1995-05-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
(1995年5月17日证监发字[199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期货、证券监管部门,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
近几年月来,国债期货市场屡次发生由严重违规交易引起的风波,在国内外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目前从各方面的情况看,我国尚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为维护改革开放的形象,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从5月18日起,各国债期货交易场所一律不准会员开新仓,由交易场所组织会员协议平仓,平仓价格由各交易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平仓清场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各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务从全局出发,坚决落实通知精神,在各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做好会员工作,周密细致地组织协议平仓,确保市场和社会的稳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