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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 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文号】法复[1997]4号
  • 【发布日期】1997-04-16
  • 【生效日期】1997-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 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
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6]116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此复。

199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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