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第三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1997年4月16日交公路发(1997)198号)
根据《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1996年第4号令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我部对第三批申报公路施工资信登记企业组织了审查,审查登记情况如下:
一、新疆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等29家企业符合一级公路施工企业资信登记标准,新疆吐哈油田运输筑路公司等20家企业符合二级公路施工企业资信登记标准,准予登记(含兼营)。
二、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总公司等3家企业,条件符合一级公路施工企业资信登记标准,但缺少相应的资质证书,补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后准予登记;正式登记前,其投标资质可由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酌定。
以上审查登记情况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希各单位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按此严格进行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各地应按《办法》分工原则,抓紧做好本地区公路施工企业的资信登记工作并报部备案,以便尽快建立全国公路施工企业管理数据库,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服务。
附件: 公路施工企业资信登记汇总表(第三批)
一、主营公路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1、新疆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2、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
3、广东开平市土木工程集团公司
4、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工程总公司
二、兼营公路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1、北京第一市政工程公司
2、北京第三市政工程公司
3、北京第六市政工程公司
4、福建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5、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公司
6、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7、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
8、浙江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9、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
10、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建筑工程局
11、上海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2、上海第二市政工程公司
13、黑龙江有色工程总公司
14、四川华西集团总公司
15、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16、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17、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18、沈阳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19、鞍山市市政工程公司
20、湖南有色工程总公司
21、天津第二市政工程公司
22、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
23、上海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仅限桥梁)
24、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仅限桥梁)
25、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仅限隧道)
三、主营公路施工二级资信登记企业
1、新疆吐哈油田运输筑路公司
四、兼营公路施工二级资信登记企业
1、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
2、广东冶金建设公司
3、江西有色建设基础工程总公司
4、吉林有色基础工程总公司
5、西南有色地质勘察局昆明勘测工程公司
6、浙江有色勘察工程公司
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
8、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二总队
10、铁道部大桥工程局武汉第三基础工程公司
11、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第三工程处
12、南昌铁路局工程总公司
13、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
14、中金深圳工程实业公司
1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五冶金建设公司
16、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
17、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二十三冶金建设公司
18、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
19、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五、待补办公路施工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
1、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总公司
2、辽宁省路桥建设三公司
3、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