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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哪些东西不能卖

时间:2018-11-24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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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哪些东西不能卖

现在微商越来越强大,好多朋友都在微信朋友圈卖东西,但是您知道吗?有些东西是不能在微信上卖的,违者很有可能会被判刑,下面就带大家一起看看。

1. 微信上不可代购美瞳

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案例:江西上饶的林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条件下,在淘宝网站“海外代购XX”购进美瞳产品,并在微信“朋友圈”上推广销售,非法获利一万余元,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2. 微信上不能销售“水光针”、“美白针”、“肉毒针”等美容针剂产品。

“水光针”、“美白针”、“肉毒针”等都属于药品,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等方可。

案例:湖北武汉的女子田某通过微信销售微整形产品,主要是一些“肉毒素”“玻尿酸”之类的填充注射剂,2016年12月16日,田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案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17年8月18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相关机构认定,涉案的10种产品均属药品,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应按假药论处。由于销售金额特别巨大,而其中部分药品属于注射剂,应依法酌情从重处罚。最终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900万元。

3. 微信上不能代购彩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案例:重庆市渝北区罗某、王某、李某、刘某在未取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擅自发行、销售彩票,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微信上不能卖香烟。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案例:福建张某未获烟草专卖许可,利用网络微信、QQ等方式与他人交易并邮寄发货,非法经营香烟数额24万余元,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而被公诉。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非法所得10万元,予以依法没收。

5. 微信上不能卖山寨名牌产品。

售卖山寨名牌产品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例:单某在家中销售假冒的山寨名牌,他通过微信“朋友圈”作为商业推广平台,销售各类品牌的皮包、皮带,以及品牌的手表等,被抓捕归案,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以上便是为大家总结的微信上不能卖的几种商品,希望大家都能够提高警惕,不要为了赚钱而无视法律,到头来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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