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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征收的依据

时间:2017-06-27 17:31:37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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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关税征收是指海关依据海关税则,向进出口贸易商征收的税。

二、依据

各国征收关税的依据是海关税则。海关税则也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海关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二是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是海关税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税号;货物分类目录;税率栏目。

海关税则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是按照同一项目下税率设置的不同,可以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指一个税目只定有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指在一个税目下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分别适用于不同国家或地区。为了发挥关税的综合作用,体现贸易政策的差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相继实行了复式税。

二是根据各国制定税则的权限不同,可分为自主税则和协定税则。

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并有权加以变更的关税税率。自主税则可以是一栏的,也可以是多栏的。

协定税则是指一国政府通过与其他国家订立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关税税率。这种税则是在本国原有的固定税则基础上,通过关税减让谈判,另行规定一种税率,它通常要比自主税率低。协定税则不仅适用于该条约或协定的签字国,而且某些协定税率也适用于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

三、征收程序

征收关税的程序即通关手续,又称报关手续,通常包括申报、查验、征税、放行4个基本环节。具体地说,是指:进出口商在进出口商品时要向海关申报出口或进口,提交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以及有关证明,接受海关的监督与检查,履行海关规定的手续;然后,海关按照有关法令和规定,查验审核有关单证和货物,计算进出口税额;最后,进出口商结清应征税额和其他费用,海关在有关单证上签印,以示货物可以通关放行。

通常进口商在货物到达后所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理通关手续。如果进口商对于某些特定的商品,如水果、蔬菜、鲜鱼等易腐商品,要求货到时立即从海关提出,可在货到前先办理提货手续,并预付一笔进口税,至次日再正式结算进口税。如果进口商想延期提货,在办理存栈报关手续后,可将货物存入保税仓库,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在存仓期间,货物可再行出口,就不必付进口税,如打算运往进口国国内市场销售,在提货前必须办理通关手续。

货物到达后,进口商如在规定日期内未办理通关手续,海关有权将货物存人候领货物仓库,期间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进口商负责。如果存仓货物在规定期间内仍未办理通关手续,海关有权处理该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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