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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的概念及其启用目的

时间:2017-05-19 14:39:26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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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消费金融公司?

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

二、消费金融公司的启动目的

(一)促进经济主导

消费金融公司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表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样一类新型金融机构,是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通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从而推动制造商和零售商产销量增长,并带动相关产业的需求,改变GDP对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依赖。”

消费金融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在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广受不同消费群体欢迎。

(二)消费信贷服务

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前者通过经销商发放,后者直接向借款人发放。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针对居民的不同金融消费需求,专业性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更多专业化的服务,“要进一步从深度和广度上大规模启动居民消费,应当发挥专业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三)严格监管标准控风险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

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将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且消费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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