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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人的权利

时间:2017-04-05 17:01:27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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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在英美法系《信托法》一般称为受益对象,为信托当事人之一。受益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享有信托受益权,也有权放弃受益权;

2、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3、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4、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5、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消受托人的不当处分行为;

6、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损害赔偿;

7、有权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8、有权转让受益权。

结合法律其他有关规定,受益人还享有以下权利:

1、受益人有权选任受托人;

2、委托人的债权人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1款的规定对信托财产实行强制执行的,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3、经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4、共同受托处理信托事务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受益人可以做出处理决定;

5、对受托人的报酬,受益人经与委托人、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减报酬数额;

6、经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辞任;

7、受托人职责终止后所作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经受益人认可,受托人可就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8、经受益人同意后,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9、信托终止后,受益人可以享有信托财产的归属权;

10、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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