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行政事项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受理条件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用户、消费者(以下简称申诉人)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处理。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无需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根据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的请求,采用产品质量争议调解方式予以处理。
(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举报被申诉人未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三包”义务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责令责任方改正。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举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移送其他行政机关处理。
(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举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政违法行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按照《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
(7)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移送产品质量申诉应当填写《产品质量申诉移送书》,并将有关申诉材料一并移送。
(8)对下列申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A、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B、对存在争议的产品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C、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2、需要提交的材料
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申诉需要提交载明以下内容的《产品质量申诉登记表》(格式文本及填写示范见附件1):
(1)申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被申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申诉的请求、理由和事实经过、相关证据;
(4)申诉的日期。
二、行政事项的申请和受理方式
1、由申诉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方式:窗口、网站 。
三、办理行政事项的工作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1、负责产品质量争议调解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材料后五日(法定期限及承诺期限)内分别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2、负责产品质量争议调解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材料后七日(法定期限及承诺期限)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诉申诉人;
3、负责产品质量争议调解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之日起三十日(法定期限及承诺期限)内终结调解。对于复杂的产品质量争议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定期限及承诺期限)。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终止调解。
四、行政事项的管辖
1、产品质量争议的调解由被申诉人所在地的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接受的产品质量争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处理,
接受移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认为产品质量争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报请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处理部门。
3、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有权处理下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的产品质量争议。
下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管辖的产品质量争议,认为需要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
五、行政事项的审查
1、产品质量争议调解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当征得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同意,调查核实申诉情况,认定有关事实。
2、争议产品需要进行质量检验、鉴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征得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同意后,指定检验机构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鉴定(仲裁检验、产品质量鉴定应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质量检验、鉴定费用由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预付,处理终结时,该费用由责任人支付。
六、行政事项结果的表达形式
负责产品质量争议调解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经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由申诉人和被申诉人自觉履行。
上一篇: 产品质量纠纷申诉指南
下一篇: 旅游投诉指南
加载更多
张某聪明没用到正地,钻营外卖平台“损赔付”规则漏洞。2020年8月到2022年5月间,在美团订餐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体验不好等问题向美团投诉,要求商家退款。美团平台多倍赔偿712次,恶意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