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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药剂损害责任

时间:2016-10-26 10:07:0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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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

消毒药剂,是指在诊疗过程中用于进行杀灭存在于空气、器械、人体的病原微生物,达到无菌化要求的消毒、灭菌的药剂。

二、消毒药剂造成患者损害的特点

消毒药剂造成患者损害的形式不同于药品。药品的损害,是缺陷药品用于患者,直接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消毒药剂则不同,造成患者损害有多种情形:

(一)消毒药剂存在缺陷,用于患者,直接造成患者损害。这种情形与药品和医疗器械造成患者损害没有区别。

(二)消毒药剂用于消毒但达不到消毒和灭菌的效果,造成患者的感染,影响愈合,甚至造成并发症。

(三)缺陷消毒药品不能发挥作用,造成大面积感染即医院非感染,使患者受到损害。

(四) 以消毒药剂冒充药品欺诈,造成患者损害。

上述四种情形,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意识消毒药剂直接用于患者,造成患者损害。这种情形,缺陷消毒药剂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直接,依照直接因果关系规则和相当因果关系规则就可以确定。

二是消毒药剂未直接作用于患者,而是用于患者治疗有关的环境、器械等。由于不能消毒,引发感染,造成患者损害。

三、消毒药剂造成患者损害的赔偿责任

(一)构成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赔偿责任

消毒药剂存在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构成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应当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受害患者可以请求缺陷消毒药剂生产者、销售中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对此没有过错的,承担了中间责任的,有权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二)消毒药剂存在缺陷但医疗机构也存在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消毒药剂存在缺陷,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缺陷消毒药剂时也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构成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不构成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依照产品责任规则处理。

(四)构成产品欺诈的使用《合同法》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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