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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分类方法

时间:2016-10-21 14:22:0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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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创性发明

首创性发明又称开拓性发明。这是指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外技术史 上从未有过先例,此发明为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创了新的里程碑,是绝对新颖的 发明。

二、改进性发明

改进性发明是指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在保持其独特性质的前提下,又改善了 其性能并使之具有新的功效的改进技术方案。与首创性发明相比,改进性发明对前 人的技术成果的依赖性较强。但是,人类在科学技术上的任何进步都离不开前人成 功的经验作基础,科学上的新发现也使发明所涉及的知识面越来越广,所以,绝大多数发明都属于改进性发明。

三、组合性发明

组合性发明是指把已知的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以达到新的目的的一种 技术解决方案。组合性发明在科 学技术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更显得重要和不可缺少。原有产品或者方法的重新组合,原有工艺的变通使用,有时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甚至能把现有技术提高 到一个新阶段。

四、应用性发明

应用性发明是指将某一技术领域里的公知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而产生的 发明。这种新的应用也能够产生意向不到的技术效果。

五、选择性发明

选择性发明是指从许多公开的技术方案中选出某一技术方案的发明。选择性发 明是化学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发明形式。

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中,对发明的要求最高、最严格,一项发明创造能够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查取得发明专利权而不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当困难。所以,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申请发明专利的比例比较小,只占全部申请量的百分之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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