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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 2020-11-09 23:23:35

汽车三包政策,保修期最后一天如何界定? 参考法律?

1,基础信息: 车型:别克昂科威;汽车购买发票开具日期2017/11/8,某车厂三包:三年十万公里,以发票日期为准; 2,《汽车三包法》 第五章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3,《民法典》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 开始计算。 4,目前该车厂给出的答复是,到2020/11/7 24:00截止。 5,请问,该车保修期最后一天应该是2020/11/7 还是2020/11/8, 参考哪个法律条文? 还有“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这个说法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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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位律师解答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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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41″
      自动转换:从你描述的情况是,发票出票日期第二个开始计算时间,那么截止应该是2020年11月8号,还有是三包有效期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是按照民法总则,民法通则规定14年一天,因为是民饭店,现在还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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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25:56
    • 楼主:
      请问如何界定这个质保期的最后一天,根据什么法律条文? 应该是哪一天为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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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0 08:52:03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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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34″
      自动转换:你好啊,你这个情况啊,你这你这是在研究法条是吧?你这已经不是食物上的法律咨询的意义了,这个个人认为啊,应该是在11月7号,11月7号为截止日期,嗯,那么此外呢,这个三包期的,嗯,如果说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而已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邮期的最后一天,这个我感觉这个说法应该是是是是是,应该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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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26:22
    • 楼主:
      请问如何界定这个质保期的最后一天,根据什么法律条文? 您说的个人意见,还参照什么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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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10 08:55:04
    • 张华北 服务方:
      具体您可以点击我头像,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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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0 10:09:10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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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应该截止到2020年11月7号。法定休假日是指元旦,国庆春节等11天假期,是不包含周末的。你的情形不适合法定休假日延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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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26:25
    • 楼主:
      请问您是根据什么法律条文? 谢谢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8:56:56
    • 李晓轩 服务方:
      你可以点开我头像,找到服务,1对1下单后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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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0 09:02:55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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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根据《三包规定》的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始,至《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三包有效期期满之日(含当日)止。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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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26:39
  • 刘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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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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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27:11
    • 刘凯 服务方:
      厂家的答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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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09 23:28:49
    • 楼主:
      您好,您的声音听不到,请问如何界定这个质保期的最后一天,根据什么法律条文? 应该是哪一天为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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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10 08:59:38
  • ¥1.12
    • 民法中的期间不是你说的这些时间,民法的期间是法律规定行驶权利的期间计算方式,这种计算时间段的按照他的说法到七号二十四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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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09 23:27:41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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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37″
      自动转换:你好嗯,我看了下您您的这个描述,您做的这个民法典当中的这个年月日啊,是法律期间,但是你买车的这个具体的这个期限啊,不是蚁民发电为准的啊,不是引民法典为基础,这个当天你买车的这个当天是记入到啊,记住,到你这个三炮极限的,所以说呢,应该是12020年的11月7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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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09 23:28:23
  • ¥1.12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三包起算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至2020年11月7日,一般法律上的期间期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工作日的前一天,不过你的你个三包时间不分节假日与工作日,按照正常的期日计算,不适用你说的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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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34:26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1.12
    • 您好,首先三包期限应该从2017年11月7日开始计算,正常的节假日是要算作期限内,即使最后一天为周末也应算入,所以截止到2020年11月7日24时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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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35:55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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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1.参考《汽车三包法》,因为它是特殊法,而《民法典》属于一般法,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参考前者。所以,最后一天是17号。 2.不适用最后一天为休假日,因为三包不同于其他,大部分行业在休假日不工作,但是,汽车维修,一般休假日正常工作,不影响维修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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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09 23:36:59
  • ¥1.12
    • 保修期满之日应当是2020-11-7 24:00,是个数学计算问题。期限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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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09 23:38:08
  • ¥1.12
    • 时间以法定的时间为准,包括最后一秒时间当然具体情况和适用千变万化,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本专家律师电话咨询。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3:39:35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12
    • 18″
      自动转换:你好没好点的所规定这个期间和合同上面三包这个规规定的期间嗯,是不一致的,要按照具体和上面这个约定的这个日期的计算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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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40:42
  • 陈东明

    律师

    投诉
    ¥1.12
    • 民法典目前还没生效,可以参考民法总则201和203条,规定基本一致!开始日从次日算起,结束日是节假日的,顺延到次日24点!有业务时间的从之!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3:40:46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12
    • 你好,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这个是没有异议的。截止日期应该到 2020年11月7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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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44:29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12
    • 你好,你说的民法典上包括民法通则上的期限,不包括开始的日期,这个期限与你说的三包期现是不同的,三包期限就是以实际开始的日期为起始日,所以说应当是11月7日到期,车商的说法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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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3:45:01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1.12
    • 您好,三包期内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3:45:09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1.12
    • 14″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实际已经当时从汽车购买发票开具日期的日期,不过相应的年限,那么这种情况下才能确保你的利。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0:00:15
  • ¥1.12
    • 65″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0:18:05
    • 常磊 服务方:
      18″
      自动转换:所以根据法律优先使用的这样一个原则的话,那么汽车三包法等相关法律需要优先适用于这样一个嗯,这样一个爆发点,或者说明发总值的,那么所以厂家给的这样一个回复,其实是没有问题的。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0:18:36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12
    • 车场给出的答案,到2020年11月7日24时截止日期是不正确的保修日期。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包规定是特别法,正确的应该是从,2017年11月8日开始,到2020年11月8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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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10 00:26:32
    • 黄振波 服务方: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但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0:35:20
  • ¥1.12
  • 邵伟林

    律师

    投诉
    ¥1.12
    • 你好,购车保修期中对保修期做了特别约定的,超过法律规定的,属于民事合同约定,双方约定一致即有效,合同约定为开具发票日期为准,开票日当天为保修时间开始日期。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0:32:45
  • ¥1.12
    •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定,日期是以对日为准,就是您说的2020年11月7号24点截止,比如您这个开票日是一七年的11月8号,那么对日就是2020年的11月7号。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0:44:30
  • 任丽媛

    律师

    投诉
    ¥1.12
    • 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您最好通过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 后续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通过平台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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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10 00:54:24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1.12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到2020年11月8日,享受汽车三包的规定待遇。协商处理不成,建议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机构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0:58:08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12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三包一般是从购买后第二天计算至结束。对于对方的处理结果不认可,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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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11-10 01:02:18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1.12
    • 你好!关于你说的这个事情,是还需要综合考虑有关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故最好还是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1:40:27
  • ¥1.12
    • 22″
      自动转换:你发现还没有生效,或者是有没有发现的规定?另外,汽车什么的能升起来什么含义?约到2020年10月2号,24点结束。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2:49:48
  • ¥1.12
    • 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截止到2020年11月8日。另外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应该计算到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3:55:28
  • ¥1.12
    • 47″
      自动转换:嗯,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啊,首先是参考的法律条文是这这个民法种植啊,民法典尚未生效啊,那么,民法总则在这个期间和民法典的这个期间呢?她他这个规定是一样的哦呃,这是第一点第二点的话,你这个最后一天了,应该是2020年的11月还是啊不是11月7日,因为从下一日开始计算第三个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最后一天,这个说法是不是用的啊?希望能帮到你。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4:01:19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1.12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2020年11月7日,次日规定很多地方都适用,就是顺延到下一日。你是在哪里看到顺延规定,要是有这个规定可以主张按照该规定执行。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4:58:22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26″
      自动转换:应该是4月8号,不知道十月几号,这个发票日期应该是按照没法点,这个最后一期他那个说法就不成立,那必须得满足这一天,这一天是在保质期之内的,首先哪个合同?然后马路法律在马路法律的前提下马路合同。
      展开
      收起
      2020-11-10 06: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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