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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068
¥35
上海市 | 房屋购买 | 2020-05-18 13:55:06

商品房买卖

我于去年购买的商品房,目前快交房了,开发商承诺的学校啥的都没了,好多虚假宣传的地方,但是合同里又没注明。具体的信息可以看看这个文档:兴隆城.note 链接:http://note.youdao.com/noteshare?id=c315cc7dad7e7fcf5868b59e345dc642 请问通过法律途径我可以争取哪些权益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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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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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11″
      自动转换:啊你好啊,我先看一下您的描述啊,随后给你做详细的解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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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8 13:55:33
    • 李新宇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啊你好啊,根据你的这个描述呢?如果证实啊,这个开发商啊存在这个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呢,您这边是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责证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退还解除合同退还这个购房款。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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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8 13:56:15
    • 楼主:
      售楼部的宣传墙,视频,沙盘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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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18 13:57:44
    • 李新宇 服务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以下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所售房屋系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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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8 13:57:47
    • 李新宇 服务方:
      21″
      自动转换:啊,您说的这些呢,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啊,可能存在欺诈的情况下,您可以撤销这个合同啊,然后退还这个不放款啊,如果对于如果觉得对你有帮助的话,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答谢啊,最后又不懂的可以继续问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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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8 13:58:24
    • 李新宇 服务方: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规定确立了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即“损一赔二”的民事责任。我认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即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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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8 14:00:24
    • 楼主:
      就是说学校是有的,已经动工了,但是跟售楼部当初的宣传是不一致的,还有地铁也是虚假宣传,售楼部至今还有那些宣传牌子,沙盘,这些拿出去座位证据起诉的话,您觉得可以胜诉吗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7:38
    • 李新宇 服务方:
      21″
      自动转换:啊啊,这些证据呢?可以作为开发商违约的一个条件啊,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退房的话可能还不太应该不会支持退房啊啊,这样吧,您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打线啊,所以可以想了。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9:28
    • 楼主:
      嗯,我没打算退房,我就是想让他赔偿,不能白白骗人,没有契约精神,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2:28
    • 李新宇 服务方:
      21″
      自动转换:对,如果说嗯,一开始销售的时候和你说的情况跟实际交房时的情况不一致的话,这就构成了开发商的这个违约啊,根据可以根据高速合同,购房合同来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3:21
    • 楼主:
      那我当时没录音,只有一些沙盘的照片和售楼部的照片,里面都可以看到他的宣传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4:14
    • 楼主:
      你好?怎么突然不回复了。。。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9:21
    • 楼主:
      您有什么建议吗?关于我想要开发商赔偿方面,请赐教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9:52
    • 楼主:
      我的问题后面的链接,是有具体的照片跟描述的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20:25
    • 李新宇 服务方:
      11″
      自动转换:啊,你可以点击下我的头像啊,可以和我私聊啊,在这里回复有些麻烦啊,可以私聊啊!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40:03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 答谢
      19″
      自动转换:哦,你好像那么开发商承诺过于学校之类的,那么这样看你们购房合同以及这个比如说聊天记录啊或者相关的证据没证明他确认过这个承诺呢?那如果说有的话,那么各种违约呢?你可以解除合同的。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3:55:51
    • 楼主:
      售楼部的沙盘,宣传墙啥的可以作为证据吗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3:58:08
    • 刘学勤 服务方:
      可以作为证据的!这些证据都很有说服力,因为是对外公开的,您这边可以给个奖励,后续问题您可以联系我。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3:59:29
    • 答谢
      如果虚假进行,包括广告包括相应的虚假的情况都应当负法律责任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通过我们律师进行维权,26年资深房地产律师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电话咨询,针对您的情况,祝您顺利。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3:56:18
    • 楼主:
      你好,售楼部的宣传墙,还有沙盘可以作为证据吗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3:59:21
  • 陈华明

    律师

    投诉
    • 答谢
      1.如果对方在宣传中明确提到会有学校,有具体的规划,那么,对方就涉嫌合同欺诈,你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2.你可以跟对方进行交涉,如果房子已经明确影响到了你的使用,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达不成,那么,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3:57:54
    • 楼主:
      是这样的,宣传的学校是北师大,还有一些使用的材料跟实际不符合,这些宣传可以作为证据去走司法程序的吗,我后面贴的地址就是一些收集的证据,您看有用吗,可以作为证据吗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5:03
    • 答谢
      如果你是因为开发商承诺有学校,才购买开发商的房子,那现在开发商的承诺不能兑现。合同已经根本性违约,你可以要求和开发商解除合同按照违约条款中的约定主张对方违约责任和逾期利益。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3:58:53
    • 楼主:
      就是说学校是有的,已经动工了,但是跟售楼部当初的宣传是不一致的,还有地铁也是虚假宣传,售楼部至今还有那些宣传牌子,沙盘,这些拿出去座位证据起诉的话,您觉得可以胜诉吗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7:20
    • 答谢
      如果在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中有关承诺,如关于装修、小区配套设施、房屋设计等方面的描绘和承诺是符合要约的前述特点时,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有合同违约金之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购房有损失,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虚假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则开发商在此构成了根本违约,购房者就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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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8 14:00:00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 答谢
      34″
      自动转换:唉,你好,当时开发商做的虚假宣传,但是关于学校等附属设施的相关的虚假广宣传的内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现在您要反悔,这个也比较困难,如果当时合同中有这个约定的话,那也完全可以和合同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不知道。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0:54
    • 楼主:
      我没打算反悔,就是说他赔偿或者其他方式也可以,就是说学校是有的,已经动工了,但是跟售楼部当初的宣传是不一致的,还有地铁也是虚假宣传,售楼部至今还有那些宣传牌子,沙盘,这些拿出去座位证据起诉的话,您觉得可以胜诉吗,不是一定要解除合同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9:13
  • 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以你们合同约定的争议条款作为处理原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其宣传手册也可以作为补充协议,主张权利。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1:54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的承诺,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所以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很难就此追究开发商的相应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3:04
    • 黄振波 服务方: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一般的广告宣传都是“要约邀请”,不能自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销售方关于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具体确定的说明和允诺,对合同订立及房屋价格如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要约”有两个构成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要约被对方承诺时,表明合同成立,发出要约的人需遵守和履行承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销售方违反的,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5:34
    • 黄振波 服务方: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的情形,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保留相关通知义务的证据就可以了。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7:02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 答谢
      11″
      自动转换:你目前交的是定金还是首付还是全款?你有商家虚假,虚假宣传的证据吗?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3:23
    • 楼主:
      首付款已经交了,贷款也还了快一年了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9:42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和通通,如果有明确约定的话,如果开发商承诺跟实际情况不一样,已经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退还房屋,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您这边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答谢,随后和我私聊。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4:20
    • 楼主:
      就是说学校是有的,已经动工了,但是跟售楼部当初的宣传是不一致的,还有地铁也是虚假宣传,售楼部至今还有那些宣传牌子,沙盘,这些拿出去座位证据起诉的话,您觉得可以胜诉吗,但是合同里并没有约定这些东西的标准,比如说是北师大合作办学,地铁多远,,只是宣传时候他做了虚假宣传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1:01
    • 郭淑娇 服务方:
      您好,嗯,您可以依据证据来主张开发商构成违约,根据购房合同的相关规定主张违约责任,但是呢,不能以此来作为合同根本违约的条件。由此认定主张退房,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答谢,随后和我私聊。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2:20
  • 陈晨晓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所说的那些东西都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他有思想宣传,如果有宣传的,那没有提供的话属于违约。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赔偿违约损失。实际上我想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09:47
    • 答谢
      ①尽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并没有明确对学校等事项作出承诺,但如果你方能够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开发商在卖房之前曾作出过相关承诺,则其行为也可被认定构成违约。 ②前述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前期散发的传单,公开发布的广告等。 ③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违约的情况下,你方有权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1:02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如果商品房广告明确具体,对是否购房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与宣传不符,属于违约或者欺诈,我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4:11
  • 袁影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即使未载入合同,也视为合同内容,如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16:46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如果你对这个房屋不满意,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你可以先先协商,协商不成时,然后起诉解决。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20:19
  • 刁春元

    律师

    投诉
    • 答谢
      开发商在其售楼广告中所提到的车库、幼儿园等配套生活设施在合同中只字末提,交房后,开发商可能会以合同中末明确约定为由不配备这些设施。如果开发商不配备则购房者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如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右重大影响的,即使末载入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其规定的上述两个条件需要购房者自己举证。所以你现在要收集一些开发商售房时做的宣传册或者广告资料,用以证明对方虚假宣传。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27:02
  • 李青枫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如果开发商在宣传广告等公开资料作出的说明、允诺是具体、确定的,那么可以据此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4:38:0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32″
      自动转换:你这种啊,他能够宣传也是合同一部分公开宣传也是合成一部分,数学里面定的合同,然后还有就是这个公开商场里的版面啊,那个广告牌啊,宣传品啊,这个收收收集了都可以,而且这种情况最好是那个,多联系一些这个方法什么呢购买购买购房者,然后写出来就能够或者admin。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5:17:37
    • 答谢
      这些东西如果没有在合同里面注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可以去有关部门投诉,但估计作用不大,如果其他小区配套没有,可以告他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5:41:29
    • 楼主:
      哎,糟心啊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6:14:05
    • 答谢
      12″
      自动转换:这个主要看合同合同里如果没有的话,你维权也可以,但是只能够就维权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了就。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6:05:53
  • 董庆玺

    律师

    投诉
    • 答谢
      把相关证据材料准备好,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并主张相关的违约责任,你们之间签订合同文本呢,关于违约责任怎么约定的?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6:14:38
    • 楼主:
      别提了,咱也不懂,当时感觉就是不平等条约开发商违约金,是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一,买方违约是万五。学校都是宣传的北师大,合同没有注明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6:16:28
    • 董庆玺 服务方:
      没关系,他的官方宣传上有相关的描述,比如北师大附属中学将在小区落成时入住之类的这样的描述,而实际情况却没有,你可以主张相关的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6:38:14
  • 荣明昇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开发商对业主构成合同欺诈。 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如果出卖人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与此不同,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外,如果开发商对相关设施进行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虽然不能被视为合同内容,不发生合同的效力。但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导致购房者损失,开发商也应为自己的欺诈行为承担责任,即民法所称缔约过失责任。这种责任不是违约责任,乃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到损失的购房者既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6:58:04
  • 宋明洋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都会约定宣传册,沙盘等等只是参考,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所以一些置业顾问的陈述如果没写入合同,也无法有效约束开发商,这会对购房者非常不利,可以收集一些证据,证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会对购房者购房产生重大影响,构成实质上的要约,从而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但是一般比较困难。或者通过众多业主一起向开发商施压或者维权,从而迫使开发商整改或协商,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供参考
      展开
      收起
      2020-05-18 1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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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长: 商事仲裁、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房屋土地、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工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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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延翰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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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亮 律师

    专长: 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借款担保、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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