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转账似乎已成为我们生活的日常,通过支付宝、等软件进行钱款来往既快捷、又方便,但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小编就来说说网络支付这个话题。
借钱备注“爱你”朋友事后赖账
据报道,今年6月,杨某着急用钱,口头向庚女士借款1500元。庚女士通过向杨某转账1500元。事后,她要求杨某还款,但对方百般推脱,不予理睬。无奈,庚女士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借款1500元。
庭审中,杨某辩称,他与庚女士系朋友关系,双方感情深厚。庚女士发转账时并没注明借款,并且备注了文字“爱你”,所以双方资金往来并不是借贷,而是赠予。杨某认为,庚女士主张双方系借贷关系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钱可以在网上转,借条当面给,别偷懒,红包、转账附言要用好
不要因为麻烦、碍于面子等原因就不写借条。需要提醒的是,借条最好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事后有纠纷,有明确的身份信息会好很多。
如果碍于客观情况不方便立书面证据,那也要留心收集固定电子证据了。生活中,很多人在给对方发红包、转账时都会用系统默认的附言,如“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等。
如果是通过转账等借钱给对方,务必在附言栏里备注好钱款的性质。不然,就会发生像庚女士这样的情况。另外,还可以在沟通中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留好聊天记录,减少后期可能引发的麻烦。
如果支付宝转账或者红包、转账时,转错了怎么办?
一旦发现使用转错账后,应立即和对方联系或请求平台客服帮助协调,并向对方提出退还误转款项的请求。一般情况下,对方核实后会主动还款。
如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此时,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转账记录、银行卡明细等证据。
关于收取对方错转款项的行为,依照民法规定应当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不当得利,《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哪些情况下,“”能作证?
一是要证明、支付宝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如何确认其身份?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头像或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协助调查。
二是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网络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等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是能达到证明目的。在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以区别其他往来款项。为此温馨提醒,网上借款最好及时补借条。以免在发生纠纷时,面临举证不能或证据不足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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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朋友圈的行列,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交群体。如果有人盗用朋友的头像来借钱,你会中招吗?
12月5日,怀化城区市民周女士发现,一个和自己头像、姓名一模一样的好友到处打着自己名号找人借钱,幸好,有朋友跟她打电话确认才让她及时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告知真相,避免了朋友们的经济损失。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在做生意,突然接到朋友电话,问她最近是否遇到了经济上的困难,是否资金周转有困难,怎么到处借钱。周女士感到很疑惑,说自己从来没有在上向人借过钱。其朋友觉得不可思议,就让她发个,然后把之前的聊天记录截图给她看。周女士一看,这个与朋友聊天的头像、名字确实和自己的一模一样,但是再仔细看就发现对不上了,根本和自己的不同。
周女士表示,因为自己做生意,业务往来较多,也经常在上推销自己的产品,所以她有两个手机号码,熟悉的朋友也知道,没想到,现在骗子这么厉害,居然盗用了她的照片和名,以她的名义到处借钱。
随后,记者将周女士的情况反馈给了怀化市公安局。
民警表示,不法分子有可能是通过发送钓鱼链接或软件漏洞盗取了周女士的账号,从中获取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再下载周女士的头像,把昵称改成了周女士的名字,然后冒充周女士行骗。一般情况下,人们都通过姓名、头像来判断这个人是谁,很少注意到。
现在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上,不管是多熟悉的朋友或亲戚,如果对方提出借钱、汇款、现金转账等要求时,一定要先打电话与对方确认,条件允许的话,可提出见面的要求,以防被骗。
此外,市民为防止陌生人发骚扰,用户可在隐私设置里进行设置,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警方求助。不轻易将自己和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泄露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