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今日说法
经授权转载,供普法参考
“和我
离婚我忍了
可是你婚内出轨
和别人有孩子
变卖共有财产
还不告诉我
这个我实在忍不了”
以下咨询由宋飞帅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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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丈夫出轨,并且第三者有了六个月身孕,于是找妻子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对出轨之事只字不提,妻子一气之下就答应了离婚,离婚后才发现丈夫出轨,并且还有个孩子。另外还发现丈夫竟然把夫妻共同财产一辆车卖了,一分钱都没给她。那部车妻子出了五万元,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能告这个男人重婚罪或欺骗罪吗?
A1:
你好,欺骗罪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罪名,现就你咨询的问题需要分别进行讨论。
关于重婚罪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
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需要满足男方以夫妻名义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这一条件,如果只是出轨,还无法构成重婚罪。若有证据能证明你的前夫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你前夫涉嫌重婚罪,你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即便已经离婚对于未分割的婚内财产也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的。根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男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对于转移、变卖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男方将共有车辆私自出卖显然是转移财产的行为。因此,女方可以要求对男方隐藏转移的财产重新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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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本人女方,房子2011年签订购房
合同全款买的,2017年交付使用已装修入住,目前因开发商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我的问题是,在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房子才办好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和女方母亲名下,那么这房子有一半属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A2:
你好,就你咨询的问题,需要结合房屋购买时出资情况进行判断。
第一种情况,房子是婚前你方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办理登记并不会影响个人财产的认定,且房子登记在你和你母亲名下,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按照登记公示效力的原则,属于你和你母亲共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如果房屋购买时你老公也实际出资且你们双方就房屋产权签有协议,则他可以依据协议主张房屋权利也可以对房屋婚后增值部分要求进行一定比例的分割。这里谈及的是实践中很容易遇到的问题,婚前购房都有出资且签有协议的情况下,即便房屋没有登记在双方名下,但依据协议约定,另一方享有权利。如果没有书面协议约定,另一方出资仅有转账记录,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借款,对于房子权属问题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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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公司换了一批领导,然后无缘无故开除我,解除
劳动合同通知书都给我了,还要我填离职申请表,说不填离职申请表,提成发不了,也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就无法去别的公司上班,两万多块钱提成也拿不到。劳动仲裁资料我已经提交到劳动局,公司这前后矛盾的做法,我该怎样维权?
A3:
你好,就你咨询的几个问题,需要分别进行讨论。
第一,就公司无缘无故开除你的这种做法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无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数额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进行计算。
第二,就你提到公司不给你开离职证明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据此,你有权利要求单位为你开具相关的离职证明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三,你提成未发放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你公司不得无故克扣你的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资的计算及提成发放的情况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如劳动合同中有关提成的规定、公司制度等。
鉴于你已经提起劳动仲裁,建议及时将公司违法解除、克扣工资等相关证据做充分准备提交劳动仲裁委,确定清楚你方的相关仲裁请求,维护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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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在公司就职五年,现公司却以我不能胜任原岗为由给我调岗,并按照新岗发放薪资,新岗薪资低于原岗。我本人同意调岗,但并未同意降薪。目前公司仍降低了我的工资。现未重新签订新合同。请问我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吗?补偿标准是多少呢?原劳动合同上仅写明底薪,未写提成,是否对补偿有影响。
A4:
你好,首先就你咨询的调岗降薪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劳动岗位及薪资的调整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如约定了可以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则在有合理理由时,可以进行岗位薪资的合理变动。
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中无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时,单位要调岗调薪,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在你仅同意调岗不同意降薪的情况下,单位不得单方决定降低你的薪资待遇。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原劳动合同上未写明提成,不会影响补偿标准的计算,即使合同上只写明底薪,计算时仍会按照你实际发放的工资流水进行计算。
综上,你可以收集公司违法调岗降薪、你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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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在私企里工作,签合同上有周六日双休,实际上周六日都在忙,合同上写着工作八小时,实际上每天工作量都有11个小时了,而且回到家还得把工作带回家来做,然后不到半年病倒了,去了医院也开了病假条,然后公司因为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就说要扣工资,差不多把一个月的工资都扣了,请问,我该找什么地方呢?
A5:
你好,就你陈述的几种情况分别给出法律分析和维权方案。
第一,未按照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且经常加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当然,能否主张取决于加班是否因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还是因你自身工作效率而产生的自主加班,如果是后者则不能主张加班费。《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你每天工作十一小时以及周末加班,如果确属公司强制要求或者变相强迫的,其行为属违法。公司应当及时改正、支付加班费。
第二,因你请病假超过3天导致工资被扣除的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及第五条的规定,员工可根据本人参加工作的年限享有病假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员工的
病假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其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公司因你生病请假几乎扣整月工资的行为违法。
综上,建议你及时收集你加班及公司克扣工资的相关证据,如加班打卡记录、扣款记录、相关聊天记录等,与公司进行协商,支付加班费并退还违法克扣的工资,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