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法律指南 > 律说重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变化

律说重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变化

时间:2020-12-1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重磅内容预警——
1、啥?离婚冷静期?先冷静30天再离婚?啥事儿也不干,净往民政局跑了,算了,交给律师,去法院起诉离婚吧,省心!
2、啥?现在不用分居两年,分居一年就可以离婚啊?大喜讯啊!
3、啥?对家庭贡献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补偿?家庭煮夫和主妇的福音啊!
4、up主:我来up一个录像遗嘱,请我的100万铁粉为我见证~!
5、你知道为什么民法典一个条文就让万千律师叫苦不迭吗?
6、你知道为什么民法典生效日期要定在2021年1月1日吗?
01
它来了,它真的来了!
民法典已经于2020年5月28日诞生,其中一个条文就让律师们叫苦不迭,为什么呢?且看——

律师们这些年掉的头发,全都错付了~~!!!让我们捧起厚厚的民法典,从头来过……
你知道为什么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生效日期却定在2021年1月1日吗?因为——

很多当事人也问张律师,听说新婚姻法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我结婚、离婚有什么影响啊?
但实际上,很多律师和当事人都是过于杞人忧天了,民法典并不是一部全新的法律,而是在原有法律基础上,适当删改、新增部分法律规定,让原有的法律规定更加完善、合理。
我们只需要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修改内容,查缺补漏,就能很自如地掌握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啦!
本文选取民法典中当事人最关心的夫妻财产、离婚、继承等内容变化,和大家分享!
02
婚姻家庭
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中,增加“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现代人的收入方式和途径较之以往更加多元化,“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很好地弥补了原婚姻法中夫妻财产的局限性。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将“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修改为“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由列举改为表述范围。

三、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直接纳入。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1.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签字、事后追认等);
2.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债;
3.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活经营。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四、新增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防止一方久拖不离、趁机转移财产的现象,一言以蔽之:不离婚,即可分财产。
哪些情形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隐藏、转移、挥霍财产;
2.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支付医疗费。

离婚
一、新增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注意,离婚冷静期,只针对协议离婚的情形,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个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对冲动型离婚有一定的“劝和”作用,但对于铁定离婚的当事人,根本就是一种负担。
而且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大量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案件,直接涌入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增大了法院压力。
根据张律师的办案经验,从法院收案到调解离婚,15天以内是完全有可能的。(仅针对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均无争议的案件而言)。

二、新增一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即两次起诉离婚+一年分居,降低了判决离婚的门槛,相对实现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只是相对分居满两年而言)。
目前司法实践中,有的人起诉四五次都有可能无法离婚,当事人只有结婚自由,却没有离婚自由。
民法典实施后,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一方可直接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两次诉讼均按简易程序处理的话,刚好是3个月*2+6个月=1年,也就是第二次起诉就可以判决离婚。

三、离婚分割财产,增加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四、删除离婚请求补偿时需“夫妻书面约定财产AA制度”的前提条件,意味着夫妻离婚成本增大,需要补偿另一方对家庭的贡献。
这个规定提示广大饮食男女:赶紧抢着做家务、带孩子、照顾老人吧!有助于形成热爱劳动、热爱家庭、和谐美好的社会新风尚。

五、离婚损害赔偿增加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至于哪些行为属于“其他重大过错”,并没有界定。个人认为,一方面,给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给夫妻双方协议约定的空间,出轨等情形有望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六、删除转移财产的认定前提条件“离婚时”,过去,一方往往在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另一方无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时双方已经感情不和,法院就不会认定转移财产,这严重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民法典生效后,只要在婚内转移财产的,离婚时都有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03
继承编
一、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侄、甥可代位继承,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避免遗产无人继承的尴尬。

二、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这是与时俱进的规定,以前的继承法要求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导致一些打印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被法院判决无效。
这个条文,是时代发展、科技发展的产物,遗嘱形式更加灵活,立遗嘱更加方便。
拿起手机自拍就能立遗嘱了呢,别忘了找两个见证人哦。(up主:我来up一个录像遗嘱,请我的100万铁粉为我见证~!)
个人认为,录像遗嘱,不容易篡改,更能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且现代通讯设备如此发达,立遗嘱更加高效。但录像遗嘱如何保存原始载体,需要实践检验。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自愿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抚养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雷博文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劳动人事、财产损害、交通肇事、婚姻家庭

    好评:
  • 王东洋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精神赔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谢发慧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交通肇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婚姻家庭、财务税务、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