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何划定的?共同财产的处置规定有哪些?
近些年全国离婚率依然呈上升趋势,在当今社会,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然而人们的精神世界却越来越荒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漠。爱情成了神话,而婚姻似乎也越来越难以维系。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何划定的?共同财产的处置规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划定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 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方可以依法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第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 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第二,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以上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何划定的?共同财产的处置规定有哪些?”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婚姻家庭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今天说说“彩礼”那点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方谈婚论嫁头一件大事就是“彩礼”,这个彩礼数额今年也是水涨船
<>点评:每一段婚姻都来之不易。能够走到这一步,说明你们之间还是相爱的。也许在恋爱期间,对方伪装或
<>点评: 婚检和孕检有什么区别? 婚检检查的主要疾病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事发当天18时许,负责制作广告牌并安装的湘新图文文印店的老板被警方带走。郑州警方称,文印店老板刘
女方怀孕期对一个家庭而言是一个考验,有些丈夫因为妻子怀孕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就会在身体上选择出轨,从而导致
律师点评我对两人都不了解,现在只有一面之词,回答不了信不信。女方在采访中表示曾被蒋劲夫用菜刀威胁,“牙齿被打掉了2颗,严重的时候还会用上锤子...
<>点评: 从来没有说过一声对不起 他拿着我的钱去上网 我就在网吧外面等他 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怎么处理?律师答疑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无论对于放弃继承权人本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还是对于第三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
加载更多